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司法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苏州36名业主讨回40车位

http://www.dffy.com 2005-11-10 15:03:36 作者:华建文 邹玉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2002年买的房屋,相应附属的车库等配套设施却一直没有交付。昨日,苏州沧浪区36名小区业主在法庭上夺回了本属于他们的车库及物业用房。
  2002年柳先生等36名业主向开发商购买了位于干将路上住宅小区商品房,当时这批住宅的价格在每平方米3800元左右,由于地处市中心地段,房屋很快销售一空,2003年业主陆续入住。而在建造房屋时,没有将门卫室、地下车库、以及物业用房与住宅用房同时建造,因此开发商计划沿干将路建造旅游宾馆的过程中,在小区相邻的一侧建造相应的车库等配套设施,提供业主使用。同时开发商向全体业主承诺,配套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建造费用155万元,计算进住宅成本。并且约定在2004年底之前交付。
  可是到了2003年宾馆的建设方由原先的开发商变更为苏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宾馆项目也改成了“综合楼”,小区的业主一下子担心了起来。为此业主们找开发商对配套设施问题多次进行协商,但一直没有达成协议,有业主把私家车停到了置业公司“综合楼”售楼处门前场地,大大影响了公司的生意。双方的关系也是越闹越僵。
  2005年6月27日,柳先生等36名业主联名将开发商、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提供地下车库、物业用房,并要求赔偿延期交付配套设施房屋的赔偿金7.8万元。
  昨日,经过苏州市沧浪区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置业公司提供40个汽车位给36名业主,其中地下车位数量不少于50%,车位交付使用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住宅小区的门卫房、自行车库原告已进行使用,其他物业用房由置业公司交原告方使用,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支付给36名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5万元。


  查看华建文 邹玉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物业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徐融

相关文章


 

· 以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 无锡一业主败诉 (2008-5-15 16:06:15)
· 为了一张出门证 小区保安与装修工发生冲突 (2008-3-26 14:36:14)
· 只为楼房整体形象 开发商强制业主空调主机装室内 (2008-2-21 19:28:21)
· 妻子别墅被害引发百万索赔案 (2008-1-30 12:00:01)
· 物业协会的法律解释权 (2007-11-13 8:10:37)
· 业主封闭自家阳台 物业干涉被判败诉 (2007-10-29 17:24:04)
·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解读 (2007-9-3 7:18:25)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8-31 21:05:09)


上一篇:苏州中行总务处长受贿领刑12年 (2005-11-9 10:05:23)
下一篇:建湖法院首次将“测谎”引入民事案件审理 (2005-11-10 15:09:55)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