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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与香港法院有望相互承认与执行案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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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11-17 19:14:14 作者:李海明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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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项涉及内地与香港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文件正在积极磋商之中。记者从昨日闭幕的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要签署一份文件,使得一些类型的民商事案件判决有望在两地承认与执行。这是“一国两制”下不同法域进行司法协助的一个创举,将促进两地之间司法方面的联系与协助。 据悉,这项将要签署的文件名为《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目前,最高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对此已进行了多次磋商,一旦签署,内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部门将被赋予一项新的任务。 香港现行的法律制度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制度,与内地法律制度有着巨大的差异分歧。香港和澳门回归后,经过两地共同努力,在司法协助领域已经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方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方面已经分别签署了文件,并已在审判工作中规范运作。但由于目前两地法院之间还没有相互承认与执行法院终审判决或裁定的安排,从而迫使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不得不进行重复诉讼。《安排》的签署,将使这一局面得到改变。业内人士称,《安排》签署后,内地法院判决的案件需到香港执行,或香港法院判决的案件需到内地执行将不再是一件难事,虽然仅限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范围狭窄,但双方在此问题上毕竟已经踏出了合作的第一步。 据了解,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谈判,目前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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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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