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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堕落 全是网络惹的祸

http://www.dffy.com 2005-11-23 21:10:00 作者:王秀琴 张惠帆 来源:东方法眼

    绿  


  一年仅15岁的少女被引诱离家出走,远赴他乡卖淫为生,而引诱她的却是在网络上遇到的陌生人。近日,山东省文登市法院审理了这起引诱卖淫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引诱卖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张某,现年23岁,原籍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后来随家人到文登居住,成天无所事事。2004年9月份在一次上网聊天时,认识了文登市某中学15岁的少女苗某,张某便以腐朽的生活方式引诱苗某离家出走。2004年11月和2005年4月,被告人张某先后将苗某带到北京市昌平区和荣成市区的两处美容美发店,引诱苗某从事卖淫活动,卖淫所得二人共同花销。

  文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采用网络聊天的方式引诱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引诱卖淫罪,应予惩处。

  绚丽多姿的网络世界就像潘多拉魔盒,在给人类带来种种便利和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阴暗丑恶的一面。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利用网络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网络是让人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交流信息的地方,而不应该沦为犯罪的工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孩子家长,警惕网络中不良因素,对孩子上网的时间和内容有所监督,对学生加强网络知识的普及和引导,形成共同的防范意识,为下一代创造安全有益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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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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