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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户盗窃反被判了抢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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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12-15 19:51:49 作者:陈璇 陈东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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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如皋法院对一起盗窃、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因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忠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盗窃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四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家住如皋市如城镇的陈忠华自3月起先后在如皋市如城镇、柴湾镇等地,采取翻窗入室、撬锁等手段,盗窃作案12起,窃得人民币5000余元以及金戒指、银元等物,价值近1300元。05年7月28日下午,贼心又起的陈忠华再次来到如城镇宋家桥村郭某家实施盗窃,在窃得2元钱及价值近2400元的首饰后欲逃离时,被回家的郭某某逮了正着,陈忠华即将郭某某推倒在地并踢伤其面部、肩部后逃离。而这一推一踢却为他带来十年以上的刑期。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忠华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在户内当场使用暴力,系入户抢劫,应在十年以上量刑。据此法院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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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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