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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四年工资案集中兑现

http://www.dffy.com 2006-1-18 10:09:42 作者:韦志银 周晓娟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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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 日上午9时30分,连云港市惠顿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许法德等179名职工,在新浦区法院领取了被拖欠近四年的社会保险费、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职工上岗抵押金、加班工资、福利费等共计267万元。这也是新年伊始连云港市首例集中兑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纠纷案件。
  由于生产状况不好,2001年1月份,惠顿公司通知大部分员工放假,放假职工每人每月领取120元生活费,并从中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费用。后来,干脆连职工的生活费也停发了。
  2004年3月8日,公司部分职工向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该公司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招用人员时收取不合理费用,且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及福利费等情况。经劳动监察部门调查,该公司累计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147万余元,同时还拖欠职工工资、福利费、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职工上岗抵押金等约120万元。
  为此,劳动监察部门对惠顿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支付拖欠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并退还招工时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但是,公司当年7月份单方面终止了与放假职工的劳动关系。随后,公司职工向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部门作出裁决,惠顿公司向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
  由于惠顿公司未能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7月向新浦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新浦区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该公司账面无资金的情况后,依法对其土地使用权、办公楼等不动产及机械设备,储油罐等生产设施逐一清理、登记造表,全面掌握惠顿公司财产状况,并及时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努力筹集执行款项。同时,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争取劳动部门同意缓缴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最终,在经过了财产清查、评估、变卖等程序后,179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等都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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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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