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司法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狗吠引发杀人案

http://www.dffy.com 2006-3-29 18:36:45 作者:陈璇 晓庆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户外来往的人、牲畜引起家中宠物的不安,这本是司空见惯的事。然而江苏如皋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却是由这司空见惯的狗吠声引起的,被告人李昌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5年10月29日晚9点多,家住如皋市长江镇平南村的侯国华驱赶着自家的种猪从该镇永平闸村的李昌泉家经过,猪叫声引起李家的看家狗狂吠不已。李昌泉遂跑出来与侯国华发生争执,继而二人动手打了起来,后被邻居劝开。回到家的李昌泉越想越不服气,顿起杀死侯国华的念头,于是气冲冲地携带菜刀驾驶摩托车追赶侯国华。追上之后即用摩托车将其撞倒,待他从地上爬起时,又持菜刀对其头部连砍数刀,致其头、面部多处受伤。后因侯国华奋力反抗,并将菜刀夺下,李昌泉杀人才未能得逞。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侯国华的伤情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昌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昌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被害人的极力反抗而杀人未成,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查看陈璇 晓庆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故意杀人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戳杀卖淫女获刑12年 (2008-7-3 10:22:11)
· 老汉掐死老伴 判赔亲属14万 (2008-6-17 16:09:26)
· 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 (2008-6-5 14:42:57)
· 锐器刺致动脉破裂致人死亡 (2008)浙刑三终字第43号刑事判决书 (2008-5-30 15:57:40)
· 逼问前妻下落遭拒绝 残忍杀人被判处死刑 (2008)浙刑三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书 (2008-5-30 15:48:23)
· 几响无声电话引发一起人命案 (2008)赣中刑一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 (2008-5-27 15:33:07)
· 妻子溺水致死竟袖手旁观 “绝情丈夫”构成故意杀人罪 (2008-5-26 17:03:36)
· 石头砸向亲生女的后脑 (2008)赣中刑一初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 (2008-4-21 15:15:27)


上一篇:交不起医药费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请一路走好 (2006-3-22 19:42:47)
下一篇:法官调结越洋离婚官司 (2006-3-30 11:23:37)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