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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牙医向南京一诊所讨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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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4-7 12:05:09 作者:李海明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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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要工资,来自澳大利亚的牙医麦纳金近日将雇佣自己的南京某口腔诊所告上法院,从而引发一起劳动争议官司。昨日,该案在南京玄武法院调解结案。 2003年4月16日,麦纳金和南京某口腔诊所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约定:从2003年9月起,诊所每月支付麦纳金保底工资1万元、出租车费500元、异国工作开销5000元;麦纳金同时获得诊所每月总销售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10%作为浮动工资。此后双方一直实际履行了上述约定,直到2005年9月23日双方起了冲突。 双方发生不快后,麦纳金一直没来诊所上班。由于2005年9、10两月的工资诊所尚未支付,2005年11月11日,麦纳金向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2006年2月13日,仲裁委裁定由诊所支付麦纳金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79043.16元;补发麦纳金2005年9月、10月的工资报酬共计40666.18元;对麦纳金的其他申诉请求不予支持。由于双方对仲裁裁决均不服,于2006年3月17日向玄武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状中,麦纳金要求法院判令诊所支付2005年9月、10月应得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及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9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对自2005年9月23日起原告停止在被告处的实际工作,是原告无故离职,还是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争执不下,但双方都无法提供实际有效的证据。经法官做工作,双方同意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05年9月23日起解除,诊所一次性给付麦纳金2005年9月与10月的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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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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