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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重伤妻 离婚后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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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4-25 19:59:03 作者:邢光武 程遥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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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丈夫因琐事殴打妻子,致其重伤,妻子为保全家庭没有追究;离婚后,妻子却旧事重提,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前夫的刑事责任。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4月1日,被告人陈益在家中因琐事与女儿发生争执,妻子刘翠华见状上前阻止,陈益恼怒之下,挥拳打向刘翠华。不巧,这一拳正好打在刘翠华右眼上,致使她右眼受伤,经长期治疗不愈。事发后,刘翠华之所以未及时报案,是考虑到还想维持夫妻关系。但陈益却不思悔改,仍旧经常对其打骂,终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后,刘翠华想到自己所受到的伤害,气愤难平,决心通过司法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报案后经法医鉴定,刘翠华损伤程度为重伤。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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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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