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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在全国率先构筑执行财产申报威慑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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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6-1 19:13:55 作者:庄亦正 邱必友 赵正辉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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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无锡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由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被执行人依法申报财产的通告》。提出了在执行程序的第一道环节即财产申报环节构建强有力的威慑机制的新思路,得到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三机关联合发布的《通告》规定,对拒不申报、逾期申报或瞒报漏报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由公、检、法三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协同配合,对“老赖”严格落实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制裁措施。权威人士透露,由公检法三机关联手构筑执行财产申报的法律威慑机制,这在全国还是首创。这一“新政”的出台,有望更为有效地破解“执行难”顽症。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老赖”逐年增多,并已形成“赖债怪圈”,严重影响了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一方面“老赖”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令和申报财产的要求置若罔闻,千方百计隐藏财产,恶意逃避债务。另一方面执行人员千方百计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惩治“老赖”的最有力的也是最终的手段是《刑法》三百一十三条设立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但在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的证据认定上较为严格,程序也相对复杂,真正因此“吃官司”的“老赖”不多,因而威慑力作用有限。
为了能从证据上更便于认定“老赖” 恶意逃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真正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机制,三机关联合通告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强调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是其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必尽义务。第二,被执行人收到法院责令其申报财产的裁定后,必须及时如实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第三,设置了财产申报书面承诺制度。被执行人认为其申报事实无误的,必须向法院作出申报内容真实完整,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承诺向法庭提交的财产申报表的内容真实。。通过上述三项进一步强化被执行人必须依法申报财产的法律责任。第四,严厉打击瞒报、虚报等妨害执行的行为。法院发现或者申请执行人证明被执行人有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公检法三机关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将视不同情形分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刑事处罚等严厉的法律制裁。第五,人民法院在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假如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对被制裁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融资、置产、出境和高消费,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据无锡中院负责人介绍,《通告》确立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威慑机制已经在无锡全面推开。这项执行工作新举措,将有助于把被执行人置于被动地位,保持对其履行法律义务的高压态势;有助于区分“没有履行能力”还是“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严厉打击恶意逃债;有助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条件下实现执行效率的最大化,促使“执行难” 逐步走向“拒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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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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