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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拉面引发民族矛盾

http://www.dffy.com 2006-6-12 16:51:42 作者:冯健 扬朴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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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扬中市检察院妥善处理一起因一碗拉面引发的回民伤害案件,将可能激化的民族矛盾及时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犯罪嫌疑人麦某今年21岁,家住青海省化隆县,是扬中市汽车站旁兰州拉面馆的回族工作人员。今年5月17日23时许,扬中市三茅镇的何某酒后来到该拉面馆,因其所叫拉面未能及时供应,便与拉面馆回族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争执中何对包括麦某在内的回族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将茶杯等物砸在地上,犯罪嫌疑人麦某认为何某的言行是对其民族信仰的一种挑衅,遂从工作台上拿起一根擀面杖将何某双手臂打成骨折,致其轻伤。

  该院办案人员在审查这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敏感地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将可能激化民族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该院从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主动加强和公安机关和民族宗教部门的联系,由三方牵头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在此期间,青海省化隆县政府驻苏州办事处主任及兰州拉面馆常州总部负责人带领部分回民也赶来扬中。该院因势利导热情接待,详细阐明法律政策及司法部门的态度,得到了回民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们主动要求到看守所做犯罪嫌疑人麦某的思想转化工作,并同意以回民协会捐款的方式帮麦某赔偿被害人医药费等5000元。被害人也承认自己的过错,与麦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从而将该事件圆满解决。5月31日,该院对犯罪嫌疑人麦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必要作出了不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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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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