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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客第一案”南京开审

http://www.dffy.com 2006-6-15 9:57:44 作者:李自庆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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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南大副教授陈堂发状告中国博客网站侵犯名誉权一案,昨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公开审理。当天的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博客日志是否构成侵权、被告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展开了激烈交锋。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原告陈堂发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去年9月上旬的一个晚上,他用自己的实名搜索自己的文章时,一个叫“长套袜”的网页一下子闪了出来,网页的内容提示中出现了“陈堂发”3个字,名字后面有流氓等字句。陈堂发发现这原来是中国博客网上的一个网页,在这个网页一篇名曰《烂人烂教材》的博客日志里,博客主人“K007”对他进行了指名道姓的辱骂,诸如什么“猥琐人”、“流氓”、“烂人烂教材”等。这篇日志的上网时间是6月24日,已经在网页上保留了2个多月。

  陈教授拨通了中国博客网的客服热线电话,希望马上把那个帖子删掉。没想到网站却要他提供书面证明及身份证件,以证实那篇博客日志中侵害的人就是他。因意见不一,那个帖子没能马上删除。

  去年11月,陈堂发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鼓楼法院,他在诉状中共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及直接经济损失1324元;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昨日上午的庭审原被告交锋十分激烈,原告坚持诉讼主张,认为被告没有尽到监管责任,造成了对原告名誉的侵害,存在过错,应立即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删除网上由此引发的对原告的一切负面评论。

  针对原告的诉称,被告方毫不示弱,其代理律师称,被告当初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才能删帖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原告的不配合,才导致争议日志长时间保留,被告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方同时认为,网上的那篇日志并不构成侵权,“流氓”、“猥琐人”仅是针对原告的教材及教学,日志仅是作者当时的心情发泄而已,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进行到最后阶段,当主审法官征求原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时,陈堂发表示:“不接受调解,希望通过法院的判决,警示更多的网站履行监管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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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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