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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草”字头引出九万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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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8-17 16:33:00 作者:张海勇 张军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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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与“连”两个音同形似字,它们之间仅一个“草”字头的区别,但日前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八厂分理处,却因为这个“草”字头而摊上了一起9万多元的官司。 5月31日下午4时许,吴某在南通办事时接到一个所谓南京市公安局信用卡专案组的电话,称其信用卡被他人冒用,要求其将卡上的钱打入公安局信用卡专案组的专用账号,户名“小莲”。同时告知吴某北京、南京公安局信用卡专案组的联系电话。 吴某与联系电话联系后,被告知其卡已被人冒用。心急如焚的吴某匆忙赶到附近的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八厂分理处办理交易。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分理处把其原有信用卡上的91758.29元成功转入原告提供的卡内,并按要求在取款凭证上签字确认汇入户名和金额正确无误后,取得“银行卡取款业务回单”。 当日晚上,原告感到被人诈骗,遂向启东市公安局及南京市公安局报案。次日,原告发现“银行卡取款业务回单”上转入户名为“小连”而并非自己要求的转入户名“小莲”。原告认为,分理处在为其办理转账业务过程中在明知卡号户名与要求转入户名不一致的情形下,未尽审核和告知义务致使其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向启东市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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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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