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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叫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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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9-15 10:09:40 作者:陶恩晋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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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位安庆市民到该市车管所办理摩托车牌照的换证手续,发现窗口坐的竟不是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家叫“安徽麦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在换证时,麦柯公司的员工一再要求来换证的人办理“机动车驾驶员信息IC卡”,并称如果不办理麦柯公司的这张IC卡,就不能为他办理换证手续。行政管理为何和企业行为如此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将行政管理权力交由一家企业来操作是否合法?安庆市的相关部门又是依据什么来强制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办理一家企业推出的IC卡呢?为了该市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安庆市一人大代表开始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较真—— 8月16日下午快下班时,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大代表吴试矛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迎江区法院打来的。对方说,他状告安庆市公安局的行政诉状已正式受理。 吴试矛为什么要状告安庆市公安局?事情的起因要从5月30日说起。 换证:车管所里的神秘便衣 那一天,吴试矛去安庆市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摩托车换证手续。在12号窗口,一个身着便衣的工作人员打印了驾照后,只将副本交给吴试矛,她将正本过塑后问:“IC卡办了没有?”这个IC卡就是引发官司的“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卡”。吴试矛明确地告诉该工作人员:“IC卡我不办。”这位身着便衣的工作人员说:“你到19号窗口去讲你不办,跟我讲没用。” 19号窗口是“IC卡收费岗”,吴试矛来到19号窗口后,要求领取驾照的正本。见这个窗口的工作人员也身着便衣,吴试矛当时愣了一下,怎么车管所里的警员在工作时都不穿制服呢?19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将驾照正本给他,反而要向他收取90元钱。吴试矛问:“这90元钱是干什么用的?”这位工作人员道:“是办IC卡的费用,你IC卡没办吧?”吴试矛直截了当地回答:“我不办理IC卡。”该窗口的工作人员却坚持道:“现在都要办的!”吴试矛问:“这是哪里规定要办的?”工作人员说:“公安部、交通法上规定,你到窗口去仔细看一看。” 在19号窗口外,大厅的一侧放置着一个蓝色公告牌,牌上写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根据314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人IC卡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未申领IC卡的,将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处罚办法》,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特此公告,落款是“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吴试矛看完后,回到19号窗口,他拿出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该IC卡的批文说,根据批文规定,这个IC卡应由驾驶人自愿办理,并再次询问该窗口工作人员,到底是哪里要求必须办理的? 19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说:“你问我也没用,我只是窗口办事人员,你还是先将大厅的公告再看一下。”吴试矛再次看完公告说:“我看过了,现在我不愿办理这个IC卡。”吴试矛出示了他的录音机后表示,他对此已经录音,如果他将来对此提起行政诉讼,这段对话将可能成为证据。并一再表示,根据省里的相关批文,办卡应是自愿的。并询问:“驾驶人必须办卡,是安庆市交警大队规定的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吴试矛见这位工作人员身着便服,便问:“请问您是交警大队的几号警员?”这位工作人员的回答令吴试矛很是吃惊:“我不是警员,我是麦柯公司的。”吴试矛道:“我是来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既然你不是车管所的人,那我就不和你说。” 吴试矛又回到12号窗口,要求取回他的驾照正本。吴试矛道:“那边不是你们车管所的,那是麦柯公司的,我只和车管所打交道。”12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说:“你还是要到那边去拿。”吴试矛反问:“那你是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吧?”没想到这位工作人员说:“我也不是,车管所的领导在那边呢。”说着,手一指隔壁窗口。搞了半天,原来在车管所里给自己办理换照手续的竟都是“麦柯公司”的人马。 按这个“麦柯公司”员工所指的方向,吴试矛终于见到了车管所的人——一位编号为30XXX的女警官,他上前说:“我是来办理摩托车换证的,不愿办理IC卡。”这位车管所的女警官要求查看驾照副本,并说:“如果你是搞营运的话就要办IC卡,因为路上要查的。”吴试矛说:“我是摩托车,怎么可能搞营运呢?”这位女警官说:“算了,算了。”并对12号窗口里“麦柯公司”的员工喊道:“把他的证给他吧。” 12号窗口的人依然要求吴试矛到19号窗口去拿,吴试矛回答:“她不给。”于是,12号窗口的人向19号窗口的人招呼了几句后,女警官对吴试矛说:“现在你到19号窗口去拿吧。” 为证实事情的真实性,吴试矛将整个办证过程的录音都提供给记者。 迷惑:“自愿”变成“必须” 吴试矛还给记者看了2004年3月20日安徽省物价局对这个IC卡收费标准的批复,这份批复也就是吴试矛拒以办理IC卡的依据。 该批复的第一条强调:机动车驾驶人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收费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收费时应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用户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吴试矛认为,至少在安庆市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时,该卡的“自愿的原则”被扭曲了,在自己一再宣称不愿办理此卡的前提下,仍然被反复告知“必须办卡”,显然是将一个经营性的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捆绑在一起,甚至在具体实施中,将这种行政权交给一家经营性企业来执行。 吴试矛告诉记者,他是安庆市大观区由基层群众通过差额选举普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在去办理换证手续之前,就已听说这是个由“自愿”摇身变成“必须”的IC卡。出于群众对自己的信任,他决定通过合法途径来给安徽省数百万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说法。于是,他开始仔细研究这张小小的卡片后面,究竟有多大的漏洞。 吴试矛在网上以“安徽省驾驶员交通管理信息IC卡”为条目进行搜索后发现,对此事表示质疑的网页有很多,但大都针对该卡的收费标准及办理程序, 在安徽很多城市的政府网站上,都有市民对此提出疑问。在宁国政务论坛上,一位市民留言道:“交警部门开始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办理IC信息卡……跑去一看,就一个办理窗口(停电和机器坏了,咱就不说了),排着老长的队伍,后来,每天清晨队伍从三楼都排到大街上了,许多人是凌晨5点多钟就来排队。迟来的人被告知没表格了,还说什么到期(10月底)没办卡的逮着要罚款,总之,办卡极不方便……” 如果这些受了累,起大早排长队的市民得知这张卡应是自愿办理,可以不办理时,心里该是什么滋味。 宁国论坛相关回复中提到,“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凡机动车驾驶人均应办理IC卡”。而这样在政府网站上提出质疑的途径,吴试矛也试过,结果并不如人意。 吴试矛说,在安庆市交管所的公示牌上,安庆市交警支队称:“我市将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人IC卡信自发管理服务系统”,并请全市各机动车驾驶人主动到当地车管所申领,对未申领IC卡的驾驶人,将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从字面上理解,这个IC卡显然是必须办理的,字里行间没有透露出一点物价局批文中的“自愿原则”。 一个经营性企业的产品推广当真被写入省政府的规章中了?吴试矛翻阅了《安徽省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处罚办法》,果然看到相关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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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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