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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爆炸装置勒索恩人 “农夫与蛇”上演现实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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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1-13 18:55:50 作者:方华 沈小峰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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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伙同黄某引爆自制简易爆炸装置,向恩人张某敲诈人民币37万元。11月2日,无锡南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某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七年,黄某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二年。
杨某为来锡务工人员,2001年曾因打架被劳动教养一年,2003年又因打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5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杨某的旧交张某曾仗义地接济他一千元。杨某并没有因此心存感恩,好逸恶劳的他反而得寸进尺。2006年4、5月份,杨某租住的房子要交房租了,他又厚颜无耻地向张某索要。张某不给,心术不正的杨某遂企图敲诈。
2006年6月21日,杨某开始实施自己罪恶的敛财计划。他模仿电视里实施爆炸威胁被害人的手法,利用春节时剩余的爆竹,将爆竹掰开取出里面的火药,将火药装到一只玻璃瓶里,最后用废纸板把周围的空隙塞满。无师自通制作好爆炸物后,杨某为了万无一失又找来黄某合谋。6月29日深夜11点半,黄某驾驶摩托车将杨某载至芦庄小学附近,杨某惟恐事成后黄某瓜分钱,遂要求黄某原地等候。6月30日凌晨,杨某用事先购买好的手机号打电话给张某,凶神恶煞地威胁张某:“你别管我是谁,你准备好37万元,明天中午跟你联系。”惊魂未定的张某还没缓过神来,只听一声轰鸣,底楼客厅东侧房间的窗玻璃炸得遍地都是。引爆后,杨某又打电话给张某,穷凶极恶地扬言:“赶紧把钱准备好,明天中午和你联系,你要是报警的话自己考虑后果。”随后,张某乘坐黄某的摩托车返回住地。6月30日16时12分,杨某通过短信的方式恐吓张某:“我大哥说了,你最多能拿多少钱,别忘了你是瓷我是瓦,我们要是得不到钱,你家就别想安宁了。”之后,杨某又打电话给张某勒索钱财,张某表态只能拿出2万7千元,杨某同意。2006年7月1日13时许,杨某通过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方式,要求张某将已准备好的钱汇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当日16时许,公安人员在黄某的租住地抓获了杨某和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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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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