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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有医学文凭仍属非行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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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30 18:55:05 作者:季艳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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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一起非法行医案。该案原审被告人陈某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陈某具有一定医学文凭和职称,但是从未取得国家规定执业医生资格,其开办的个体诊所也从没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05年以来,陈某就是在无合法执业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行医。2005年6月1日还阻碍当地卫生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在公安民警到场后,妨害民警拍照取证,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同年9月23日又因非法行医被当地卫生局罚款3000元。此后,被告人陈某仍继续非法行医直至案发。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非法行医的事实供认不讳。
所谓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学专业人员。而本案被告人陈某不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其符合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且多次非法行医,经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后仍不改正,属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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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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