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丈夫凭“亲子鉴定”告妻不忠并索赔 |
|
| http://www.dffy.com 2007-3-20 21:49:41 作者:曹士平 陈小燕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在儿子年满7岁后,31岁的刘某才得知儿子并非自己的“血脉”,激愤之余,一纸诉状将妻子冯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并要求其返还他为小孩支付的抚养费用15000余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3月20日,姜堰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刘某在起诉状中称,他与冯某某于1998年底经人介绍相识,199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刘某即外出打工。2000年1月27日,冯某某生下一子刘小某。
后来,刘某从外面打工回家后,常听人讲冯某某生活作风不检点,双方为此产生矛盾。随着儿子的渐渐长大,一直心存疑问的刘某发现,儿子刘小某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长相方面上,均与其无相似之处。
今年2月底,刘某带着小孩到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申请亲子鉴定,鉴定结论认定刘某与刘小某之间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刘某认为冯某对己不忠,造成其极大的精神伤害,为此,刘某起诉至法院。
目前,该起特殊的“感情赔偿”案正在审理中。
查看曹士平 陈小燕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精神损害赔偿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