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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守规矩,到法院打官司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文明诉讼,要“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不能为了达到诉求目的而采取违法手段无理闹访,企图给法院审判施加压力,这样不仅无助于解决纠纷,还可能要为此受到惩罚。4月3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违法闹访、妨碍诉讼秩序的姐弟俩张男、张女分别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张男、张女姐弟俩原系徐州某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员,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以单位未支付其加班费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他们不服而上诉到徐州中院。在中院二审审理期间,张男、张女因担心上诉目的不能实现,于3月27日上午,与多人纠合在一起到徐州中院门口打起了横幅,引来过往路人围观,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司法警察将他们带到信访接待室接访后,妨碍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办公秩序,信访接待人员同他们谈话过程中,他们仍然出言不逊,后经批评教育离去;4月3日,在案件承办法官找其谈话过程中,他们仍态度蛮横,并冲击法庭,严重地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诉讼秩序。
法院认为,每一位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都必须坚持文明诉讼,遵守诉讼秩序,张男、张女作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乱拉横幅、冲击法院、侮辱法官的行为是严重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为维护法律权威,惩罚违法,警示他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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