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司法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卖注水猪肉有违良心 敲诈勒索法亦不容

http://www.dffy.com 2007-5-22 7:04:18 作者:谭成德 田春勇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故意拍下某单位给生猪注水的照片,并以此相要胁敲诈巨额钱财,江苏海安两被告人邓某生、邓某祥近日被海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

  邓某生系某单位职工,2007年1月初,单位给职工分发猪肉,邓某生怀疑单位分发的猪肉为注水猪肉,遂产生敲诈钱财的念头。他携带照相机到所分猪肉的供货单位某食品厂,并拍下工人给生猪注水的照片。随后,邓某生与另一被告人邓某祥合谋,由邓某生携带照片至该厂,假借受人之托,以不给钱就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让媒体曝光相要挟,强索巨额钱财。邓某祥根据邓某生的授意,在电话中向该厂索要人民币28万元。1月10日,两人以为敲诈得逞,依约来到该厂取钱,谁知等待他们的却是公安人员和冰冷的手铐。2月9日,两人被依法逮捕。

  发现他人有违法行为,并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时,理应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但两被告却将此作为生财之道,以为抓住别人“小辫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卖注水猪肉固然有违良心,应当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但欲以此行敲诈勒索亦为法所不容,等待他们的将是几年的铁窗生活。


  查看谭成德 田春勇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敲诈勒索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女大学生“一夜情”后敲诈获刑 (2008-5-10 17:55:33)
· “艳照门”让她陷入“网络噩梦” (2008-3-25 14:32:09)
· 圣诞夜的陌生来电 (2008-2-13 18:40:54)
· 贪财丈夫捉奸敲诈被判刑罚 (2007-11-17 16:29:49)
· 无知少女充当“老父情人”诈财帮手 (2007-11-13 18:49:42)
· 寻人启事引发的敲诈案 (2006-11-15 18:44:08)
· 自制爆炸装置勒索恩人 “农夫与蛇”上演现实版 (2006-11-13 18:55:50)
· 卸人车牌进行敲诈 竟然成功四十次 (2006-5-22 18:47:32)


上一篇:伪造军用车牌 三被告被判刑 (2007-5-19 15:21:02)
下一篇:烧毁“小金库”会计凭证账簿构成犯罪 (2007-5-24 14:00:12)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