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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箱假冒烟换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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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8-3 18:35:41 作者:刑张 从言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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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购销国家专卖商品,非法经营终被判刑。8月1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2006年,林某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向外地烟贩购买卷烟在南通地区销售,销售额达人民币113207元。2006年12月,林某向烟贩黄某购买以假充真的卷烟142箱,用电器配件纸箱包装,通过物流货运公司运送,准备在南通地区销售。同月7日晚,林某在向货运公司提货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142箱假冒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4168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烟草零售业务,扰乱市场秩序,非法购买销售卷烟、查获假冒卷烟共计价值人民币530057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林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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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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