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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老大”自称是互联网上的“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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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8-15 19:23:48 作者:杨丽琳 丁炯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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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躺”了一个颇有“传奇色彩”的特殊人物,他叫刘元祥,是一个高位截瘫者,开庭时由一副担架抬进法庭。虽然身体残疾了,但刘却一脸凶横之气,开始一言不发,对抗法庭,接着他突然口出狂言,说:“我在互联网上也算是个明星,不信你们去网上搜搜我的名字!”令在场的人无不感到既气愤又可笑。
刘元祥的简历真让人大吃一惊:他出生于1964年,至今为止四十多岁的他已经六进宫了,而且事情越搞越大,性质越来越恶劣。1979年3月他因持刀伤人被行政拘留15天;1979年7月他因偷窃被行政拘留15天;1979年8月他因偷窃、行凶打人被收容管教三年;1981年8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2年9月12日他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02年8月9日因病被保外就医(刑期至2005年12月11日)。2004年5月26日他因本案被监视居住并关押,2004年9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07年4月13日被监视居住并关押。这次,刘元祥把事情闹得更大了,他不仅绑架,非法持枪,而且还组建了40人的流氓集团,罪行令人发指。
图财合谋绑架女富婆
一位50多岁的女老板郭某在家非法开设了与泰国赌场联网的电脑赌局,牟取非法利益。刘元祥知道后遂与李某、张某和王某合谋勒索郭某。2004年1月24日21时许,刘元祥拿出人民币10000元,让张某和王某先至郭某家,以参赌为名,探查郭是否在家。当晚22时许,张某见郭后,即电话告知了李某,李即指派刘某等四男子持刀进入郭某家,将郭挟持至某大酒店客房内,并同时将从郭家抢得的电脑主机送至主谋刘元祥处。威逼胁迫之下郭某写下了一张“欠公司60000元,过二天归还”的欠条。随后,张某和王某向“老板”刘元祥汇报索款经过,刘元祥表示不满意,并指派李某再次向郭索取现金以及郭某家电脑赌局的密码和网址。次日凌晨2时许,李某逼郭某将上述60000元的欠条撕掉,将郭拖入卫生间,用冷水冲浇郭的头部,逼郭交钱,其无奈,被迫同意交出人民币160000元, 先付现金100000元,另60000元写欠条一张。随后,又逼郭与家人联系后,让其家人“筹100000元来赎人”,上午10时许,其家人在某立交桥附近,将人民币100000元交给了指定的取款人。中午12时许,郭某获救。
为寻衅自任“总指挥”
作为在“江湖中”混迹多年的“黑老大”,刘元祥在“道”上与不少人结下“粱子”。2004年4月的一天,刘元祥为报复浴场老板刘某、何某等人 ,纠集了金某、沈某、姬某等人,并由金、沈、姬再分别纠集了40余人,以刘元祥经营的珍珠馆为踞点,刘元祥自任“总指挥”,金某为副总指挥,下设编号为“一、二、三、五”四个中队,分别由沈某等人任中队长。刘元祥还不惜重金购置装备了汽车、无线电对讲机、安全头盔、防刺背心、防刺护膝、砍刀、弓弩并统一服装、统一鞋子。一个有组织有分工有装备的黑社会团伙初具规模。2004年4月30日至5月9日间,该犯罪团伙先后在刘某、何某所经营的浴场门口大肆寻衅,将停放的一辆本田牌汽车、及刘某、何某的花园别墅房幕墙玻璃砸坏,损失价值共计26301.5元。
图不轨非法持枪械
2004年4月25月,刘元祥将装有单管猎枪1支、自制手枪1支、猎枪子弹4发的蓝色钓鱼包1只,交由集团“二把手”金某保管。金某遂将该蓝色钓鱼包藏匿在珍珠馆房内的厨顶上。数天后,金某移居至某工地,将上述装有枪支的蓝色钓鱼包带至该工地,藏匿在工地仓库内的一单人沙发背后。5月16日,金某在离开该工地去杭州之前,将藏有上述枪支的仓库钥匙交给了同伙“弟兄”沈某,并告知沈“仓库沙发后有一只装有枪支的蓝色钓鱼包”,要其管好。5月17日上午,金某又打电话给沈某,让其把枪支移藏至沈某租住地。5月20日下午,金某从沈某处取走上述钓鱼包,又交给了另一“弟兄”胡某保管。东藏西躲,几经周折,枪支藏匿地点终于浮出水面,案发后,上述枪支已追缴。经鉴定:上述单管猎枪和自制手枪均以火药为动力,可以正常发射,对人体具有杀伤力。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元祥做出判决,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刘元祥用他并不光彩的经历演绎了一回现代版的《警世恒言》。
(本文所涉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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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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