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司法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应聘之时起窃心 悔不当初已晚矣

http://www.dffy.com 2007-8-31 20:40:11 作者:赖伟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本去应聘工作的林某见无人保管的背包隧起窃心,后知失主报案,主动偿还失主损失,以为把钱归还、把损失的物品赔偿了就没事,却不想还是要受牢狱之灾。

  林某到福建沙县驰诚汽车有限公司应聘工作期间,见一黄色背包放在该公司一楼休息室内的床上遂起盗窃之意。尔后,林某假借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将背包盗走。该背包内有人民币2800元、三星牌数码照相机1台及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得逞后,林某将三星牌数码照相机以人民币200元销赃。失主黄某发现背包被盗即向公安局报案,并怀疑系林某所为。不久,林某得知公安机关正在找其后,后悔其盗窃行为,将盗得的背包让他人归还被害人黄某。归还时包内装有人民币4300元及黄某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其中多出的人民币1500元用于赔偿黄某的三星牌数码照相机损失。归还背包后的黄某以为没事了,却不想几日后,失主黄某在街上遇到林某,将其扭送公安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盗窃他人财物,可计价值人民币2800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六百元。



  查看赖伟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盗窃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电动车被盗案件频发的原因及对策 (2008-7-31 14:13:07)
· 如何定性协助转移赃物具行为 (2008-7-23 20:59:57)
· 电动自行车失窃之谜 (2008-7-20 15:22:13)
· “双簧” 演绎盗窃案 年轻女孩落入圈套 (2008-7-15 17:19:13)
· 警方提示:如何防范车牌被撬盗 (2008-6-19 18:53:11)
· 千里追凶只靠一张聊天图片 (2008-6-16 19:20:02)
· 不怀好意的“顺风车” (2008-6-13 16:55:25)
· 利用保安职务盗窃驻勤单位财物构成何罪 (2008-5-15 7:37:12)


上一篇:婚内也可起诉要求给付扶养费 (2007-8-31 14:28:31)
下一篇:交通肇事逃逸四载 法网恢恢判刑五年 (2007-9-3 21:11:14)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