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少年犯的中秋节 |
|
| http://www.dffy.com 2007-9-26 21:08:33 作者:陈利 方华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2007年9月25日,在无锡市第一看守所的会议室里,南长法院少年合议庭的法官们与留所服刑的南长籍少年犯一起度过了温馨而难忘的中秋节。
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参与了盗窃或抢劫的犯罪活动,父母都远在安徽、吉林等地,南长法院少年合议庭的法官们充分考虑到少年犯“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思想波动,在中秋佳节这一天心系经办过的少年犯,为他们送去了月饼和生活日用品,并和他们促膝谈心,鼓励他们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后自暴自弃,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自己。法官们的体贴和真诚感化了在座的少年犯,平时沉默寡言的他们最后都动情地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辜负法官叔叔阿姨们的良苦用心。


查看陈利 方华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青少年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