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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购买不合格羊毛裤一千多条 双倍索赔未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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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0-12 19:31:04 作者:郝卫 沙晓慧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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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销售不合格羊毛裤而引起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超市退赔原告三条羊毛裤1134元,退还1187条羊毛裤货款224343元。
2007年1月,张某在如皋某超市购买了三条标注羊毛成分为91.7%的某品牌高级丝光羊毛女裤。31日,张某又在超市购买了1187条丝光羊毛女裤,当超市按照张某的要求送货前,如皋市工商局到场,以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为由将其全部查扣。经浙江省纤维局认定为不合格。如皋市工商局遂作出没收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某于3月15日以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对消费者已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退款赔偿共计4566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1月购买的三条某品牌高级丝光羊毛女裤系不合格产品,超市应当给张某退还货款及相当于商品价格一倍的赔偿责任。张某购买的1187条丝光羊毛丝光收腹女裤虽系不合格产品,因其非用于生活消费,故驳回张某这一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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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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