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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倒垃圾未清理干净 租房邻居小伙动刀伤人获刑

http://www.dffy.com 2007-10-25 16:09:29 作者:叶飞 贾建中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本是租住房邻居,因为倒垃圾发生口角,一方被刀刺成重伤,一方伤人被判刑罚。10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利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的判决。

  徐某利和女友陈某某租住在无锡新区旺庄一小区里,李某某、吴某某同住在这套房里。为了搞好房间卫生,他们约好按周轮流倒垃圾。今年3月11日晚上,徐某利的女友倒垃圾时,不慎洒到了地上,没有及时清扫干净。随后,吴某某和徐某利为倒垃圾发生了争执,与吴某某同住的李某某弟弟闻声前来。此后,徐某利与李某某的弟弟争吵并打起来。两人被劝开后,李某某的弟弟立刻叫来吴某某等人与徐某利对骂。看到徐某利手里拿着刀,吴某某等人便冲进徐某利房间扭打起来。打架过程中,徐某利用刀刺戳吴某某胸口等部位。后经法医鉴定,吴某某已构成重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徐某利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利历史上无违法、犯罪记录,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被告人徐某利予以减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利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判决后,徐某利提出上诉称自己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是为了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请求二审法院判决其无罪。

  无锡中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徐某利在与被害人相互殴打中不甘示弱而持刀将被害人剌成重伤,有明显的伤害对方的主观故意,不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因此,上诉人徐某利的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了徐某利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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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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