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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玩失踪 服刑妻还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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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1-14 19:04:53 作者:雷鸣 李勇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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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成功执结一起涉及劳动改造服刑人员的执行案件。
2006年3月,四川省资中县的陈某以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四川省高县的闫世英借款人民币9万元。让闫世英想不到的是,当还款时间到了后,却不见了陈某的踪影,陈某的妻子廖某早在2004年8月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刑入狱6年,此时正在四川简阳女子监狱服刑。
闫世英追款无望,只得将陈某告上了法庭。四川省高县法院缺席判决陈某偿还闫世英借款本息共计10万余元。法院的判决生效后,10月29日,闫世英向该院执行庭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庭接到这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后,并没有简单的处理,经过执行法官们的仔细调查取证,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和妻子廖某夫妻存续期间在高县庆符镇购了一间三十余平方米的门面房,该房的产权证登记在廖某的名下。这一来之不易的执行线索给案件带来了执行的希望,执行庭庭长胡勋志立即决定亲自带队奔赴省女子监狱向廖某了解情况。
10月30日,执行法官们经过一天的车程赶到了省女子监狱,他们顾不上身体的疲劳立即向陈某的妻子廖某了解情况后,向廖宣讲有关法律,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促使廖某认识到自己应当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廖某表示,因其丈夫陈某下落不明,自己现在也无能力偿还欠款,自愿将登记在其名下的门面房一间折抵给申请执行人以清偿陈某的债务。胡庭长见执行有了效果,马上拿出手机拔通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促成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并及时完善了相关手续。
至此,又一起看似无法执行的棘手案件在高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仅用了短短的二天就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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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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