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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调解实为敲诈 经理获刑一年余

http://www.dffy.com 2008-3-10 18:19:03 作者:赵德群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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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8日,在南通市看守所里罪犯邵某面对法院的判决选择了认罪服法,不予上诉,并正式开始了他为期14个月的铁窗生涯。

  邵某,男,36岁,南通市一投资理财公司经理,曾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2005年判处拘役3个月和有期徒刑7个月。2006年5月7日邵某伙同钱某、王某、周某(三人均已判刑),按照预谋方案,由钱某约被害人凌某当晚吃饭,饭后钱某邀凌某到一休闲中心大厅唱歌,当钱某借故离开后,前来的王某和“小弟”张某(另处)以凌某曾殴打过王某为由殴打凌某,而后出来的钱某从中周旋,并电话通知了邵某,邵某随后带周某到达现场,在该休闲中心楼上包厢内,假装调解,向凌某强行索要医药费3000元。凌某在向朋友借了500元给付后,当场写下2500元的欠条交周某。事隔几日后,邵某、钱某等人分三次从凌某处拿到2500元。邵某后于2007年11月被公案机关缉拿归案。

  邵某假调解真敲诈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又属累犯于2008年2月26日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被责令向被害人凌某退赔敲诈勒索款计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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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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