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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膨胀骑车摔伤 修路村委会给予补偿

http://www.dffy.com 2008-4-10 7:43:33 作者:张美芳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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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侵权案件进行了调解结案。被告海门某村委会一次性补偿给原告小春损失5万元。

  小春今年34岁,系海门人。2006年夏天的一天,他骑着二轮摩托车途经某村委会路段。突然,他所经过的水泥路面嘭的一声膨胀开来,小春连人带车摔在地上,不省人事。过路人连忙报警,把小春送到海门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后转到上海浦东、长海、黄兴等医院进行治疗,2个多月才出院。经诊断,小春为蛛网膜下降出血,颈椎骨折、合并不全瘫。经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鉴定,认定小春为一级伤残,并建议终身护理。小春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高达60余万元。

  小春认为该村级公路是村委会出资修建、管理的,该路路面高低不平,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致自己摔倒损失,村委会应该给自己赔偿。因双方协商不通,小春于2007年8月6日向海门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赔偿自己的损失60余万元。

  村委会认为,该村级公路因百姓的要求及上级政府的要求,由村委会多方集资修建的,路修建后,已通行了三年。修建公路是属于公益性的,没有赢利行为。原告骑车摔伤,村委会不存在过错,是没有责任的,不愿意赔偿。

  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工作,村委会同意给予小春5万元一次性的补偿,小春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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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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