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遥控地磅行骗术 故伎重演被识破 |
|
| http://www.dffy.com 2008-6-4 18:44:35 作者:刘卫华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近日,利用电子遥控的方法减少地磅称重骗取货物的三被告人被江苏南通港闸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刑罚。
被告人万某在无锡某市场购得电子遥控接收器后,与被告人王某一拍即合,欲借遥控地磅的方法减少称重骗取收购货物。2007年9月10日,王某与南通某公司谈妥价格收购六台报废柴油机。次日晚,万某将电子遥控接收器安装在称重地磅上。万某、王某因无收购资金,遂向被告人刘某借款,刘某在明知二人欲诈骗的情况下,仍出资三万元提供帮助。2007年9月12日下午,王某出面收购,万某用电子遥控装备控制地磅称重,将两台报废柴油机实际重量13.33吨,仅称重为10吨,骗得货物重量3.33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325元)。13日上午,在三被告人又采用同样的作案方式收购该公司的两台报废柴油机时,因该公司员工重新过磅而案发。三被告人诈骗货物重量3.4吨未遂(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迫于压力于2007年10月2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赔赃款人民币8500元。本院考虑到被告人具有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及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万某、王某、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和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庭审中,三被告人均为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而懊悔不已。
查看刘卫华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诈骗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