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司法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王八蛋”勒索老板 六次轻松敲诈近4万

http://www.dffy.com 2008-7-3 15:51:03 作者:包宇红 庄莉莉 来源:东方法眼

    绿  


  听朋友说姓曹的老板怕社会上的“王八蛋”,吴某起歹念,伙同高某,扮成“王八蛋”,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威胁等方法,先后6次在曹老板公司敲诈共计38000元。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偶尔听朋友“阿虎”谈起,有一个橡胶公司姓曹的老板就怕社会上的“王八蛋”,很好敲诈的。有心的吴某悄悄记下了曹老板的电话号码。2007年6月份的一天,身上没什么钱的吴某突然想到了从曹老板那敲诈点钱。刚开始,吴某不敢直接上门去要,就在商店里以120元罐的价钱买了10罐茶叶想要以高价卖给曹老板,想到之前的朋友“阿虎”敲诈过曹老板,就打电话给曹老板说自己和“阿虎”是一伙的,“你是不是曹老板?”对方回答:“是的,有什么事情?”吴某说:“我是阿虎的朋友,我这里有10罐茶叶,你可不可以帮帮忙把茶叶买下来?”曹老板就约他第二天见面。第二天,吴某来到曹老板的办公室,说自己是阿虎的人。曹老板就说茶叶不错,给了吴某3000元钱但没收茶叶。

  看来阿虎说的都是真的,吴某尝到了当“王八蛋”的甜头。拿着敲诈来的钱挥霍了几天,口袋空空了,敲诈的念头再次冒出来了。吴某找到了朋友高某,和他商量一起再次敲诈曹老板。高某先是打电话、发威胁短信,让曹老板知道他们是不好惹的,有时故意装作发错短信的样子,比如发一条“叫几个人到曹老板公司门口等着他”之类的恐吓短信。2007年7月至8月间,两人先后敲诈曹老板5次,共计33000元。

  同年9月10日,吴某、高某再次想要敲诈,忍无可忍的曹老板报了警,两人当场被抓获,曹老板终于结束了被勒索的恶梦!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提议并伙同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打电话、发短信等对被害人实施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法院分别对二人作出如上判决。



  查看包宇红 庄莉莉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敲诈勒索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海水

相关文章

 

· 威逼他人写欠条 敲诈勒索被判刑 (2008-7-25 21:29:40)
· 女大学生“一夜情”后敲诈获刑 (2008-5-10 17:55:33)
· “艳照门”让她陷入“网络噩梦” (2008-3-25 14:32:09)
· 圣诞夜的陌生来电 (2008-2-13 18:40:54)
· 贪财丈夫捉奸敲诈被判刑罚 (2007-11-17 16:29:49)
· 无知少女充当“老父情人”诈财帮手 (2007-11-13 18:49:42)
· 卖注水猪肉有违良心 敲诈勒索法亦不容 (2007-5-22 7:04:18)
· 寻人启事引发的敲诈案 (2006-11-15 18:44:08)


上一篇:违背卖淫女的意志同样构成强奸 (2008-6-30 18:38:36)
下一篇:隐瞒漏罪潜逃5年 数罪并罚获刑3年 (2008-7-8 8:09:37)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