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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举竹竿送葬触电致残 供电公司赔偿40%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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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8-7-16 17:18:31 作者:金宝 跃伦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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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高举绑着挽联的竹竿为去世的岳母送葬,不想竹竿碰到高压电线被电击受伤致残。7月9日,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沭阳供电公司赔偿原告文学轮各类赔偿金的40%即57344元。
2007年6月17日,文学轮扛一根撑着挽联的竹竿与他人一起为岳母送葬,途经沭阳县马厂镇老王圩村境内。当文学轮从高压电线下经过时,未能将手中竹竿远离电线,致竹竿离电线较近而导电,被电击摔倒致伤。经沭阳县中医院诊断为电击伤,心脏呼吸骤停,应激溃疡,左侧多发性湿肺,左侧肋骨骨折,住院治疗58天,花医疗费73870.37元。此后,文学轮伤情经法医鉴定为电击伤遗留缺氧后遗症,致边缘智力状态,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事高压、高空、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的高压电线从道路上空经过,被告未在高压电线下路旁设置警示标志,未尽妥善管理,对原告触电受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义务。原告在扛竿经过高压电线下时,未能将竹竿远离高压电线,致其被电击伤,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对损害后果原告承担主要责任。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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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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