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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生类似“彭宇案” 老太与学子互谅解纷争

http://www.dffy.com 2008-7-17 11:41:32 作者:王一川 张红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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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回家的小王碰到了孙大娘的包裹,跌倒受伤的孙大娘要求小王赔偿看病花掉的十多万元费用。7月16日,记者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法官调解下,66岁孙大娘与19岁小王相互谅解,消除了怨气。

  2007年8月28日下午五点钟左右,小王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他骑到一个公交站台前时,遇到了横过道路的孙大娘,碰了孙大娘拿着包裹。孙大娘重心不稳,晃了晃跌倒在地。随即,孙大娘被送往医院治疗,并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此后,孙大娘住院花去医疗费近5万元。2007年9月8日,交警部门认为无法查实事发时孙大娘在路面上的位置,对该交通事故不作责任认定。

  2007年12月,孙大娘提起诉讼要求小王赔偿急救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13万元。经过本人申请,法院对孙大娘的伤残等级等进行了鉴定,孙大娘左人工全髋置换评定为八级伤残。面对起诉,小王辩称他看到公交车靠站就立即刹车,停在了原处。孙大娘没站稳,往前冲了两步,背在前面的包裹撞在小王身上才跌坐在地,他出于同情搀扶起了孙大娘。孙大娘受伤是自己走路不小心,并不是自行车撞倒。

  为了查明事实,一审法院调取了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询问笔录,小王陈述了他骑车避让对方紧急刹车,在车刹住时,对方重心不稳跌倒在地。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该起事故交警部门不作责任认定,现双方都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孙大娘的损失由小王承担50%赔偿责任。

  宣判后,小王不服提起上诉称,孙大娘违章横穿慢车道,手中的包裹碰擦到他腿部后自己跌到坐地。他主动上前搀扶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孙大娘此前就已存在股骨颈病变,伤残并非碰撞造成的后果。孙大娘则请求法院维持原判。

  六旬老人身受病痛,老人家人又坚持毫无协商余地。小王坚称没有撞到老人,难道帮助他人还要自己埋单!

  面对此情形,法官们通过“三步法”,既讲法理,又谈情理化解双方纠纷。首先,法官走访交警等部门充分掌握整个事故发生过程,并了解到小王母亲病退、家境并不宽裕,他仍诚实好学;但老人家人的坚硬态度也是对孙大娘的孝心所致。接着,法官让双方家人多次沟通,在求同存异中换位思考而相互谅解。在法官们调解下,老人家人采取了理解态度,小王和家人也认为支付费用是对老人承受病痛的安慰。最后,小王和家人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孙大娘4万余元。法官们情法交融化解了两代人的纠葛,既遵守了法律,又尊重了孝顺老人、互助互谅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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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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