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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基层法院获得跨辖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2008年07月22日19:03 东方法眼陈宗林人次浏览 评论字号:T|T
  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同意将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实施地位于海门市三星镇、天补镇的家用纺织

  品著作权纠纷案件指定由通州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跨辖区行使司法管辖权,这在司法领域是一项全新的举措。

  南通家纺市场全国闻名,该市场由中国南通家纺城和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共同组成,两个家纺城紧紧相连,但两个家纺城在行政区划上分别隶属于通州市和海门市。上述两个家纺城的知识产权案件原来分别由通州市人民法院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通州法院通过调研后认为,从市场格局的需求看,两地家纺城之间的融合度很高,交易场所渐成一体,交易行为已完全打破了行政区划格局;从司法保护的效率看,通州法院在南通家纺城内设立了巡回法庭,建立了涉家纺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司法保护效率高;从优化司法资源角度看,通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力量已完全能够胜任两地家纺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也有利于南通中院集中力量审理好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

  为此,通州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请求将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城相关区域内的家用纺织品著作权纠纷案件由通州法院管辖。通州法院跨辖区行使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区域知识产权管辖体制,为南通家纺市场知识产权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司法保护。

作者:陈宗林责任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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