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制作假官证并购买警用手拷 一男子冒充警察入室抢劫 |
|
| http://www.dffy.com 2008-7-29 15:17:14 作者:许骁妍 夏燕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被告人邵某某千里迢迢来锡寻女友未果,萌生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向女友以前“小姐妹”泄愤,两人冒充警察入室抢劫,最终共同站在无锡南长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刑事审判。
被告人邵某某与李某某均是黑龙江人,邵某某的女友在无锡打工,2008年年初,被告人邵某某来锡找女友,不料却遇到了女友的同住“小姐妹”小敏(化名),在小敏的口中,邵某某得知现在的女友已沦为酒吧坐台小姐,晚上,他终于等到了女友和另一男人的归来,邵某某执意要求女友马上回家与他结婚,但遭到女友的拒绝。期间,女友乘机溜走。无奈,被告人邵某某只得又来找小敏问其女友的下落,不知是因“小姐妹”的揭密产生矛盾还是小敏真不知道“小姐妹”的行踪,小敏不愿再向邵某某吐露其女友的线索。这时的邵某某将找不到女友的怒气迁涉到小敏的身上,他认为女友是小敏从黑龙江老家带到无锡来的,现在的女友变成这样都是小敏造成的。于是他叫上被告人李某某,制作了假的警官证并买了一副手铐,准备报复小敏。同年2月29日,被告人邵某某、李某某至被害人小敏租住处,由邵指使李冒充警察,以查户口为名进入室内,因小敏认识自己,邵某某就独自躲藏在角落处,当时小敏家有他人,被告人李某某假意摘抄小敏身份证号码后,退出了小敏的住处与邵会合后离开。这次的未得逞,邵很不死心,第二天,两人再次来到小敏住处,先由被告人李某某以小敏身份证号码有误为由骗开房门进入室内,将小敏推倒在床上,用随身携带的警用手拷反拷小敏的双方,并将其双眼蒙住。嗣后,李通知守候在附近的邵,听到同伙的电话后,邵进入了室内,两被告人将小敏的人民币4900余元、手机及钻戒等物品劫走。发案后,两人逃到哈尔滨。被害者小敏很快向警方报了案,并怀疑是邵某某所为,公安机关将邵、李抓获。
南长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邵某某、李某某结伙冒充警察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邵某某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了李某某,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被告人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另一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查看许骁妍 夏燕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抢劫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海水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