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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明天种业公司假种坑农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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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10-28 10:25:09 作者:徐寿泉 吴丽娟 秦火 登科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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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受“利润”驱使,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共收购700多万斤的水稻商品粮和盐稻8号良种,然后以商品粮冒充种子,以大田用种(良种)冒充原种销售给广大农民。这些"盐稻8号"种子销售给苏北16个县(市)的农民,从中非法获利92.17万元,被工商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五倍即460.84万元的罚款。记者接到农民投诉后,就此案赴盐城进行调查采访-- 受损农民损失惨重 至今分文未赔 10月18日中午,记者从盐城市区驱车半小时后,又步行40分钟来到该市亭湖区便仓镇西团村四组农民束长元的稻田里。束长元见到记者后立即将其购买的“盐稻8号(原种 )”“5kg”的包装袋拿给记者看,记者看到包装袋上写着“国家品种权保护”、“高抗条纹叶枯病”字样,落款是“盐城市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是“2004年10月”。接着,束长元又拿出了购买“盐稻8号”的收据,收据上写着“10斤”,每斤“3.8元”。据束长元介绍,其2.6亩稻田使用该“原种”后,现亩产量约在400斤左右,而当地最近几年水稻平均亩产量在1200斤左右。束长元还介绍,在该水稻生长期间,使用农药约价值500元,尿素等肥料约价值320元。六月底发现水稻有纹枯病迹象,七月份他便找到盐城农科院水稻室孙明发主任,孙主任说:“你不作声,收稻时我按水稻正常亩产量的十倍赔偿给你。”此后,束长元找了孙明发15趟之多,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赔偿结果。看到邻居家水稻都已收割归仓;而自己家的水稻大面积死亡,倒伏在地,不能收割,束长元满腹苦水,一言难尽。与束长元同样遭此厄运的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农民。记者看到调查处理此案的盐城市亭湖工商分局于9月2日在对建湖县冈东镇洋中村村民王兰先家稻田的现场检查笔录中写道:“当事人种植2亩多盐稻8号水稻田内有很多枯死情况,稻穗有黑头枯萎现象,水稻生长高矮不一。” “假种子坑农”事件浮出水面 2004年夏,苏北地区爆发历史上罕见的,被称为“水稻瘟疫”的“水稻条纹叶枯病”,致使苏北地区水稻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农民遭遇沉重“天灾”。当时有一部分水稻新品种对该病具很强的抵抗力,盐城农业科学院研发的“盐稻8号”也是其中之一,农民种了均有好收成,从而得到了农民的亲赖。由盐城农业科学院和江苏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盐城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抓住这一时机,大肆宣传“盐稻8号”水稻种子的“高抗条纹叶枯病”等优点,一时间订单如“雪片”飞来,而此时,明天公司实际拥有的原种数量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明天公司竟利用起农民对其的信任,赚起了“昧心钱”。 2004年春,明天公司仅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了一百亩“盐稻8号”原种生产许可证,核准的生产地点在东台市黄海棉花原种场,其所收种子最多只能达13万斤。为了赚取高额利润,明天公司动起了“歪脑筋”,竟然到苏北各地去收购农民作为粮食生产的稻子和“盐稻8号”良种,经过简单筛选,以商品粮冒充种子,以大田用种(良种)冒充原种销售给广大农民。 经查,明天公司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先后从洪泽、宝应、兴化、阜宁、射阳、盐都、方强农场、东海农场等地,以1.165元/斤至1.60元/斤不等的底价购进水稻商品粮和“盐稻8号”良种739.2779万斤,购货总金额959.51369万元。其中,水稻商品粮273.29653万斤,盐稻8号良种465.98137万斤。 明天公司将商品粮包装成原种或良种,将良种包装成原种,原种以统一价3.8元/斤的价格,良种以最低价1.64元/斤的价格销售给农民,从中非法获利92.17万元。 红盾出击 揭开幕后秘密 据了解,盐城农科院在全国农业科研界名气很大,其研究成果在全国也有很大影响,明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立生是盐城农科院院长,在全国水稻界是资深专家。收到举报信后,盐城工商亭湖分局顶住重重压力,于今年3月初成立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艰难调查取证,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造售假种子坑农”事件逐渐浮出水面。 --假借维护市场,以商品粮的名义收购却以种子销售,从而达到垄断市场为己牟利的目的。去年10月20日,江苏省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给方强农场种子公司的信函中是这样写的: 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贵公司今年种植了近300亩盐稻8号,约可收获“种子”30万斤。因盐稻8号是我所育成,并受国家品种权保护,我所授权盐城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独占许可使用。为维护盐稻8号种子市场秩序,防止这部分“种子”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特委托盐城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将这批“种子”收购入库拟作商品粮处理、价格面议。请予配合为感! 然而,事实上是,明天公司将这一部分商品粮回收后,全部包装成原种或良种销售,从中牟取暴利。 --瞒天过海,为了掩盖销售假种子的实质,伪造假销售商品粮合同。经查明天公司于今年2月底派工作人员严国红到滨海县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假《农副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写到明天公司销售粳稻192吨左右,总金额36.48万元,合同实际签订时间是2月底,而合同中却为2005年元月3日,此合同也根本没有履行。明天公司想借此"障眼法"表明其将商品粮卖给米业公司,而没有出售给农民作为良种或原种种植。 --利欲熏心,竟向其他种子经营公司出售"盐稻8号原种"包装袋从中牟利。经滨海县工商局查明,明天公司向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出售标注“星火”牌盐稻8号原种包装袋3800套(每套含:净含量为5kg×10袋的包装袋1条、净含量为5kg的包装袋10条、防伪标贴10张、说明书10份等),每套价格90元,总价款34.2万元。滨淮分公司用购买来的"盐稻8号原种"包装袋包装收购来的盐稻8号水稻商品粮,共用了包装袋3761套,违法获利22.6万元,被处以违法所得五倍113万的罚款。 明天公司被罚没553万元 针对盐城农科院农科专家们坚持自己销售的并非假种子一说,盐城工商局专门致函国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询问此事,国家农业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所列假种子,明确作出答复:“以商品粮冒充种子、以大田用种(良种)冒充原种的,应当认定为假种子。”在事实与法律面前,明天公司无言以答,盐城工商亭湖分局依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明天公司作如下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未及销售的假种子;没收违法所得92.17万元;处以违法所得五倍460.84万元的罚款。明天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服,现正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明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盐城农业科学院院长姚立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存在卖假种子给农民的情况,认为盐城亭湖工商部门的定性是错误的,姚院长也否认卖盐稻8号原种包装袋给滨淮分公司,至于农业部关于假种子认定问题的答复是对的,但该答复与明天公司出售的盐稻8号水稻种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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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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