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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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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五少年劫杀的哥走上不归路

2006年06月24日20:03 东方法眼刘瑞军人次浏览 评论字号:T|T

  (一)

  2006年6月12日。

  这日格外的闷热,中午的时候出租车司机邵刚到朋友家里喝了几杯啤酒。反正这个下午他也不想出去了,他可不想在这蒸笼似的鬼天气里开着没有空调的面包车在街上逛来逛去。当然他有自己的算计:下午在家里美美睡上一觉,等傍晚气温降下来后早点出去,晚上多揽些活,也能弥补下午的收入,赶上运气好拉个远活,没准比白天还挣的多。

  太阳一下山,晚风带来了丝丝凉意。休憩了一下午的邵刚此时酒意全无。草草吃了口晚饭,和妻子李梅打了声招呼他就开车出去了。然而谁也没料到,他这一去竟成永别。









  李梅已经习惯了邵刚夜里加班,所以这天邵刚一夜未归她也丝毫没有大惊小怪。第二天一早,她一如往常自己吃饭上班。等到中午回家时她发现餐桌上的摆设纹丝未动,这说明邵刚今天一直没有回家,她想邵刚准是又到朋友家吃饭去了,仍然没有在意。晚上她回到家的时候,天上淅淅沥沥飘起了雨点,打开大门她发现邵刚的车仍然没有回来,她想这次邵刚怎么回事,一天不回家连个电话也不打,于是拿起电话拨打邵刚的小灵通,不料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忙音。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她连续数次拨打邵刚的小灵通,话筒里提示不是暂时无法接通就是对方已经关机。惴惴不安地等到14日早上,她再次拨打邵刚的小灵通,对方仍然关机。她再也沉不住气,急忙找到邵刚的兄弟商量。听到李梅说的情况,邵刚的兄弟们也急了眼,立即四下打听邵刚的去处,但从所有的亲戚朋友到和邵刚一起的司机同行,都说这两天没有见到邵刚。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到派出所报案。

  (二)

  2006年6月13日凌晨零点。

  时间已是午夜,安丘城华安街上依旧华灯齐放,不时有男男女女出没于霓虹灯下。一家名叫“天方夜谭”夜总会的经理在大堂招呼着来往的客人。这时一辆微型面包车缓缓停在了夜总会门前的马路边,随后五名十八九岁模样的男青年走下车来。经理以为来了顾客,正准备开门迎接,却见那五人下车之后并未走进来,而是匆匆忙忙顺路离去。经理感到有些蹊跷,不免对那几人多看了几眼,只见其中一人手上提了一只塑料桶样的物件。

  过了一天,华安街上一些居民发现那辆面包车仍然无人开走,有好事者上前观看,却见车门未锁。于是有人报警。安丘刑警大队立即出警,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了勘查,发现车门及车座之下均有血迹,且该车上一座椅的一副座套缺失。经验告诉出警的民警,面包车的车主很可能已遭不测,且根据缺失的座套分析,车主有可能被害之后遭作案分子焚尸。

  安丘刑警当即上网查询该车的车主信息,查明车主正是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池街办的个体出租车司机邵刚。经邵刚的家属辨认,该面包车确是邵刚驾驶的出租车。然而邵刚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安丘刑警当即联系当地及周围县区有关派出所和刑警队,请求协查。邵刚的家属在沿途展开了搜寻,一些出租车司机也自发加入了寻人的行列。一天的时间过去了,邵刚仍然杳无音信。

  (三)

  2006年6月15日晚22时许。

  昌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室的电话急促地响起,值班民警接起电话,话筒里传来崔家庄派出所副所长吕奉武急切的声音:崔家庄镇东枣林村村南发现一具男尸。警情就是命令,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刘德贤火速带领民警赶往现场,正在本县阿陀镇带领一个专案组侦破另一起案件的刑警大队教导员王帅也带领专案组前往现场。

  在勘查车专用车灯的照耀下,现场一带亮如白昼。法医、技术人员连夜对现场展开勘查。现场位于东枣林村村南的蟠龙山北坡,距东枣林村约三华里,抛尸地点较为偏僻,仅有一条崎岖不平的羊肠小路通往东枣林村。抛尸的地方是一块已收割的高粱地,尸体俯卧位于地面上,头东北足西南。尸体已遭焚烧,全身衣裤几乎燃尽,仅剩双脚白色袜子。死者四肢屈曲,呈拳斗姿势,皮肤大部焚烧变黑,其右枕部有一三角形形头皮裂创,伤口深达颅骨;左枕部有一长星芒状不规则头皮裂创,深达颅骨,其下颅骨粉碎性骨折。其左、右眉弓上方均有皮肤裂创,创口深达额骨。颈部遗留焚烧后残留衣领,颈右侧可见两条不规则勒痕。经法医鉴定该头枕部大面积皮下血肿,后枕部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硬脑膜下出血为钝器打击形成,为致命伤;右手中指创口为抵抗伤。死者气管内有烟灰沉着,说明被焚时尚有呼吸,分析系被钝器打击头部及勒颈后,在昏迷状态下被焚烧致死。

  同时技术人员在尸体下发现了一些未燃烧尽的布料,经辨认似是汽车座垫之类的东西。由此,侦查员们分析死者可能是一名司机。在现场指挥勘查的王帅立即想到前一天安丘刑警发来的有关出租车司机失踪的协查,从死者的年龄、身高及焚尸现场发现的汽车座套残片来看,该死者与失踪的出租车司机特征极为吻合!

  事不宜迟,王帅立即带领精干民警赶往安丘展开工作。通过安丘警方,他们联系到了邵刚的家属。鉴于夜间视线欠佳,且尸体已遭焚烧不易辨认,便安排其家属第二天进行辨认。翌日一早,邵刚的妻子、兄弟等人到现场辨认尸体。虽然尸体遭焚烧且已开始腐败,但邵刚的牙齿特征明显,现场遗留的衣物、汽车座套也可作为参考。果然,不久山坡上便传来了李梅撕心裂肺的哭声。

  (四)

  这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抢劫杀人、焚尸抛尸案件。案发后,潍坊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陈敏祥、刑警支队长薛林、副支队长王鹏伟,昌乐县公安局局长刘效伟等人亲临现场指挥破案。

  考虑到现场位置偏僻,指挥破案的领导和侦查员一致认为作案分子当中应该有本地人。另一方面,在安丘下车的五名青年有重大作案嫌疑。参展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在发案现场当地走访排查发案前后的情况,一路由教导员王帅带领到安丘排查五名青年,一路由副大队长张汉光带队到坊子排查事发当晚邵刚的活动情况。

  市公安局对本案高度重视。由于这是一起跨区域案件,需要几个区县协调作战。案发后市局刑警支队立即召集昌乐、安丘、坊子、潍城、奎文、寒亭、高新开发区等区县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召开会议,通报案情,制定措施,分管局领导陈敏祥、刑警支队长薛林等亲自指挥,协调各分局统一步伐,共同作战。

  各地刑警大队对此案均高度重视,特别是坊子和安丘两地刑警大队的领导同志,分别放下手头一些其他工作,全力以赴配合昌乐的工作。6月16日晚上,案件侦破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当晚恰逢安丘刑警大队搬迁新办公楼,各种具体事情繁多,但大队长孙瑞胜和副大队长郑剑南顾不上其他事情,连夜与带人在安丘开展工作的教导员王帅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的工作措施。工夫不负有心人,在两地刑警的通力配合工作下,他们获知一条重要线索:6月13日凌晨曾有五名青年乘车由安丘到了坊子。顾不上连夜征战的疲劳,他们带领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

  (五)

  这是那晚的司机对当时情形的描述。

  “那天我和我的合伙人在安丘城里等客,到了凌晨零点时分,街上的人渐渐少了,这时过来了五名青年。我注意到他们的眼神里似乎多少有些慌张。

  “那五个青年来到我的车前说要去坊子,我说去坊子要45元,他们也没有还价。我见这伙人不像善良之辈,就多了个心眼,让他们先交上30元车钱。这种人往往你把他拉到地方了他们就不给钱了。

  “上了车我就开车往坊子方向走,在路上这些人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其中有人还说这辆车还在这里,抽时间给他砸了。我说这些人不是好人来着。他们似乎认识摩托车的车主,听口音也是当地人。

  “在路上一个青年给一个女的打电话,说让她们等会就去接她们。到了坊子一个叫“十三公里”的地方,他们让我在一家小旅馆前停下,不一会从旅馆出来三个20岁左右的女青年,五男三女一起上了我的车,他们又说要去坊子水泥厂,我就拉着他们往水泥厂走。

  “他们八个人加上我们车上两人,我的面包车明显感到动力不足,车往前走得很慢。到了水泥厂门口,他们便下了车。我问他们要钱,他们说让我们在门口等着,说进去接上两个人再去别的地方。我就在门口等他们出来,左等右等他们就是不出来,我知道被他们给涮了,只好自认倒霉。好在我看了看车上,发现他们居然留在车上一个塑料桶,桶里还有两三公升汽油。”

  (六)

  “十三公里”那个小旅馆的店主一看就是个精明得过头的小商人,刑警队员费了好一番功夫,他才吞吞吐吐地说出确实曾有那么几个男男女女在他的旅馆住宿,其中有一个女的他知道姓名,而那几个男青年中可能有一个叫“小龙”,一个叫“大亮”。此时,已到了6月18日。

  6月18日下午15时许。潍坊人民公园绿树成荫,各种花开得姹紫嫣红。四男两女六青年在公园里没心没肺地瞎逛,其中几个生得眉清目秀。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只是他们本该阳光的脸上却流露着成年人独有的阴郁。

  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重重的包围之中。此时,在专案指挥部的调度之下,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志国、昌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汉光及坊子刑警埠头中队中队长王献平带领便衣民警在公园秘密监视着里面的一草一木。他们已经找到12日晚间在“十三公里”小旅馆住宿的三个女孩当中的一个,并了解到“小龙”等人就在潍坊人民公园玩耍。于是他们带那个女孩到公园辨认小龙等人,伺机进行抓捕。

  这时一男一女两青年走出公园大门,民警问带来的女孩是不是他们一起的,女孩犹豫地说有点像“大亮”。为稳妥起见,民警拿起手机拨打“大亮”的手机号。电话接通,只见公园门口的青年拿出手机准备接听,民警立即将电话挂掉。为进一步证实,民警再次拨打,果然那个青年又拿起了手机。“就是他!”民警一拥而上,将这个青年抓获。“你的同伙呢?”“都在公园里面。”民警立即冲进公园,将另外三男一女抓获,三个男孩中一个就是“小龙”,另外两个一个叫“小亮”,一个叫“胖子”。

  经突审,“大亮”等人很快供认了结伙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作案事实,他们的同伙除落网的四名男青年外,还有一名叫“小朋”的。据他们交待,“小朋”这几天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小朋”还是某中学的学生,之前被学校劝退,他们作案之后,正赶上毕业考试,“小朋”就到学校参加考试去了。

  在荆山洼派出所的配合下,王帅、张汉光立即带人到“小朋”所在的学校调查,学校的老师反映几天前“小朋”确实曾来学校考试,但考完试他就走了,具体去了哪里也说不上来。 “小朋”的家中民警早已布控,但“小朋”这几日也没有回家。这时,学校的老师反映,那天“小朋”来考试时,是与其他三个学生一起来的,当天他们四个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在校园里横冲直撞,十分惹眼。老师向民警提供了其余三名学生的情况。

  民警分析,“小朋”这几日极有可能仍然和那三个学生在一起,因此找到那三个学生,就有可能找到他。经秘密调查,“小朋”最近极有可能在他的一个姓王的同学家里。民警随即带领一名认识“小朋”的知情人到这个学生家。民警问这个学生的家长,家里最近来什么人了,家长说没来什么人啊,就是儿子带着几个同学在家里玩。说话间,从外边进来几个十七八岁模样的男孩,知情人悄悄指着其中一个对民警说,这个就是。民警随即将“小朋”抓获,此时是6月19日上午,至此,这个抢劫杀人团伙的成员全部落网。

  (七)

  2006年6月11日,昌乐县崔家庄镇“小亮”家中。

  低矮的老屋里黑暗无光,明灭的烟头起伏处,映着六个少年沉默的脸。这六人分别是“大亮”、“小亮”、“小龙”、“胖子”、“小朋”、“挺杆”,其中年龄最大的“大亮”不过22岁,其余的都在十七八岁。他们之中有的是坊子区人,有的是昌乐县崔家庄镇人,而“小亮”就是发现尸体的地方——崔家庄镇东枣林村人。他们有的是同学,有的在一起打过工,还有的不过认识了十几天。

  最近六个人都没出去打工,他们刚刚认识了几个女孩,在外面玩得颇疯,几天下来他们身上的钞票也花了个干净。玩野了的他们谁也不想再出去干活挣钱,但没钱怎么也潇洒不起来。此刻,他们正搜肠刮肚地商议到哪里去弄钱。

  “干脆出去抢吧,去抢废品收购站,那种地方有钱。”沉默之后有人把烟头狠狠往地下一掐说。

  “那还不如先去抢辆出租车呢,有辆车去抢废品收购站也方便”。一个罪恶的计划就这样在他们轻描淡写的谈话中出笼了。

  2006年6月11日下午,潍坊市坊子区“五一”广场一个摆地摊的老太太以每把七块五的价格卖给两个男孩六把锋利的匕首。也是在这天下午,一个坊子的出租车司机到昌乐县马宋镇送人,回程途中六个小青年搭乘了他的车去潍坊城区,路上一个青年问他是哪里的,他说自己是坊子的。到了潍坊六个青年车钱也没给撒腿就跑,司机在后面追了一阵,因为没追上他还十分懊恼。然而他那里知道,这六个青年可是惹不起的煞星,他们搭车的时候怀揣利刃,目的就是要对他实施抢劫。恰巧他自己说是坊子的,与其中几人算是同乡,他们怕被认出来才没有动手,从而使他躲过了一劫。

  这次抢劫未遂他们当然不死心,几个人继续商议。

  “再次抢的时候干脆把司机弄死算了,省得怕被认出来。”有人提议。

  这个可怕的建议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震惊,人命在他们的心目中仿佛同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那就弄根铁丝把司机勒死,然后扔到井里。”有人附和。

  那个叫“挺杆”的男孩一直没吱声,听到他们计划杀人,他有些胆怯了。他编造了一个理由说他的女朋友要到他家里去玩,借故溜走了。

  罪恶的计划并没有因为“挺杆”的临阵脱逃而终止。12日上午,“大亮”慌称套野兔,向一个修自行车的师傅要了一根自行车的刹车线。为了不引起出租车司机的怀疑,他们还打电话约了他们熟识的三个女孩一起去搭车。

  (八)

  6月12日傍晚,他们约的三个女孩都到齐了。晚上9点左右,五男三女来到了坊子新区。“小亮”和“小龙”到福田公司门口租了一辆米黄色的面包车,驾车的四十来岁的司机就是邵刚。

  八个人陆续上车,在车上几个男孩商量,抢车杀人的事可不能让女孩知道,于是慌称还要到崔家庄镇接人,把三个女孩放在了“十三公里”的小旅馆。

  面包车载着五个人沿206国道南行,行至坊子区荆山洼镇平柳院村村北约一公里处时,坐在副驾驶座后边的“大亮”回头想和坐在后排的“小龙”商议怎么下手,不料正好踩了“小龙”一脚,“小龙”以为这是“大亮”给他的暗号,于是踢了坐在驾驶员座后的“小亮”一脚,“小亮”心领神会, 拿出准备好的铁丝,猛地套在了司机的脖子上。在副驾驶座位坐着的“胖子”伸手拔掉了车钥匙。

  司机邵刚见势不妙,双手抓住套在脖子上的铁丝哀求:“你们别这样,要什么我给你们什么”。几个人不为所动,“小亮”继续用力猛勒其颈部,其余几人也上前对其拳打脚踢。会开车的“大亮”从司机旁边打开车门,将司机的座椅放平,几个人将司机拖到车的后排继续殴打,“大亮”则开车继续前行。

  “小亮”勒了一会儿,感到浑身的力气都用完了,便招呼“小龙”和“胖子”,两人接过铁丝,一人一头又勒了一段时间,渐渐地司机失去了知觉。

  “我们村前边有个地方很偏僻,把他扔到那里去。”“小亮”说。于是他们开车来到崔家庄镇东枣林村村南的山坡上。可能因为山路颠簸,邵刚在车上动了一下。

  “他还没死,我们非得把他弄死不行,不然他会认出我们来。”有人说。

  他们便停下车,把邵刚从车上拖了下去。几个人踹了邵刚几脚,“大亮”把车开出去一段距离,其余几个人用石块往邵刚头部砸了几下。他们还唯恐邵刚不死,有人说用刀割断他的脖子吧,几个人轮番拿着匕首上前,但没人敢下手。“小亮”最后过去摸了摸邵刚的头,摸到了一手血,他感到邵刚的后脑好像被砸得凹陷下去了,于是知道人活不成了,便招呼“大亮”从汽车油箱里放点油出来,想把邵刚烧掉。“大亮”说油箱里的油不好放,就从车上扯下一副座套,伸到油箱里蘸了点汽油。其他人将邵刚拖到一块高粱地里去,他们从地里拔了些干的高粱秸放在邵刚身上,用蘸有汽油的汽车座垫引燃了邵刚的身体。

  火熊熊地燃烧起来了,五个人仓惶驾车逃离现场。在路上他们商量,这辆车不能要,有人就说开到临朐把车烧了算了,于是他们在路边一家加油站用塑料桶打了半桶汽油。又有人说烧车目标太大,搞不好还会爆炸,还是不烧了吧。那几个人一听也是,那就干脆扔掉吧,就从半道拐弯,把车开到了安丘扔在了安丘。有人说从出租车司机身上抢了380元现金还有一部小灵通。又有人问其他同伙你们还干吗。再也不干了,我害怕,其中一个说。其他人说我们也害怕,那就不干了。于是他们就打车去坊子“十三公里”接上三个女孩在水泥厂下车,步行到了“大亮”家。

  至此,这起重大恶性抢劫杀人焚尸、抛尸案件尘埃落定,五个花样年华的少年就这样走向了不归路。我们深深同情死者的不幸,同时也在思考一个很难找到答案的问题,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本应纯洁烂漫的大男孩一朝成为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除民警均为化名) 

作者:刘瑞军责任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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