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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间布网电野兔 致人死亡法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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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2-1 19:15:30 作者:管林荣 吴友洲 陈冬平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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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挣一点外快钱,便在野外布下电网,想捕几只野兔卖钱,结果是兔子没捕到,反而将路过的村民击倒并死亡。日前,这一惨剧在射阳县盐东镇境内发生。
2月1日晚8时许,射阳县公安局盐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坞港村境内一村民遭路边不明电源击倒。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布网电野兔的嫌疑人申某(男,54岁,大丰市方强镇人)当场抓获,被击倒的村民陈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审查,嫌疑人申某交待,当日下午4时许在盐东镇坞港村境内的田间小路边,从东边李灶林带河到西边利民林带河布下20号的铁丝600米左右,中间南北走向又布了500米左右,通过12伏的电瓶提供电源,经捕兔机(升压器)升高电压后准备电捕野兔。晚上7时30分左右通电后,村民陈某和邻居在经过此路段时,陈某被电击后摔倒在路边的麦田里,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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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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