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执法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马馼谈中国为什么要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

http://www.dffy.com 2007-9-19 6:59:52 作者: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第二项职责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一项有特色的职能,也是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的重要体现。以往我们还没有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在社会领域中开展预防腐败工作。腐败不仅发生在党政机关、公共领域和公职人员中,也会发生在各种非公共领域、私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不仅出现在国内交往中,也会出现在国际交往中。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对加强私营机构的防治腐败工作作出了规定。预防腐败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的工作。在社会领域开展防治腐败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预防腐败局在这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提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协助有关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和机制;在商务活动领域防范商业贿赂;在农村自治组织和城市社区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在全社会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宣传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提高社会各界防范和抵制腐败的能力。

  第三项职责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这项职责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缔约国预防腐败机构的要求。在人员、资金跨国流动日趋频繁的全球化背景下,许多腐败问题单纯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解决,加强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已经成为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在《公约》框架下,根据我国对外工作的需要以及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借鉴国外预防腐败的经验,改进国内预防腐败工作;在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争取技术支持和相关帮助;对其他国家的预防腐败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开展积极、稳妥的信息情报交流;加强各种国际交往中的预防腐败工作,维护国家形象。

  问:请问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答:根据中央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副局长设两位,其中一位由监察部副部长兼任,另设一位副部长级的专职副局长。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该办事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20名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己有行政编制中划转,新增10名。同时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又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的预防腐败室,由国家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兼任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主任。在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这样设置既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又可减少编制,节约行政成本。

  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是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不直接承担各部门各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预防腐败工作。在这方面,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是支持和配合他们开展工作。

  问:请问国家预防腐败局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答: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预防腐败工作,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作了深刻阐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他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们要按照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总的来说,我们要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在预防腐败方面已有的工作经验,积极借鉴国际上的有益经验,努力把预防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我们拟从四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和定位,建立必要的组织协调机制,尽快正常运行;二是积极探索,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三是加强预防腐败的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着力推动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逐步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

  如何正确履行国家预防腐败局职能,从国家宏观层面上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党的十七大即将胜利召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查看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反腐败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关于塔克拉玛干的奇想与中国式反腐新构思 (2008-4-14 15:53:59)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7-12-27 21:42:14)
· 不关大门的篱笆再高也没有用 (2007-6-23 15:03:41)
· 中国收紧缉贪“天网” (2007-2-6 20:06:15)
· “廉内助”与利益共同体 (2006-9-5 21:20:03)
· “反二奶网”能拯救谁? (2006-6-21 21:09:59)
· 反腐制度探析 (2006-4-13 21:01:53)
· “礼仪之邦”盛誉下的反腐败 (2006-3-21 20:13:53)


上一篇:为了孩子,抓捕行动推迟进行 (2007-9-15 16:24:44)
下一篇:偷来邻居摩托车 怕被认出“换马甲” (2007-9-25 20:19:30)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