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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两条狗 价值三千六

http://www.dffy.com 2007-11-20 19:24:53 作者:刘瑞军 刘景行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生活中人们常用“偷鸡摸狗”来形容一个人有小偷小摸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但事情总有例外,11月15日,昌乐县的庞某就因盗窃两条狗而触犯刑律,被依法取保候审。

  24岁的庞某养了一条“格力”犬,这种犬体型细长,善于奔跑,非常适于在野外捉拿野兔。平日庞某经常带着自己的狗出去捉野兔,但因为这条狗比较瘦弱,有时追起野兔来就力不从心,庞某就对其不大满意。一日庞某带着狗在外捉野兔时,看见有个人带着两条“格力”犬也在捉野兔,庞某只见人家的两条犬体型彪悍,行动迅捷,比自己的那条不知要强上多少。庞某看得心里痒痒的,恨不能立即将这两条狗据为己有。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旦有了想法,庞某便再也按捺不住,他想法打听到,这两条狗是某外地投资商欧某养的,就于10月28日晚带着狗食溜到欧某的住处,将两条“格力”犬偷走。

  欧某平日对自己的“格力”犬也非常爱惜,加之这种犬价值不菲,发现被盗后,他就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线索,昌乐县公安局的民警将嫌疑对象锁定为庞某,并对其采取了侦查措施,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庞某不得不如实供认了其盗抢事实。 经物价部门鉴定,被庞某盗走的两条“格力”犬价值3600元。庞某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经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盗窃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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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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