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告所有的财产
B、原告请求的范围
C、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D、原告可能受到损失的数额
13、不作为刑事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不作为犯罪中特定义务的来源主要有()。
A、法律的规定
B、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
C、由行为人先前的行为所产生
D、行为人所处的特定环境
14、下列各项属于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有()。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加害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15、某国营公司经理陈某因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接受检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聘请了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刘律师有权()。
A、向侦查机关了解陈某涉及犯罪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B、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C、为陈某提供法律咨询
D、代理陈某提出申诉、控告
三、填空题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______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______、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犯罪的______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4、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______。
5、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____________;(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____________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____________,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8、人民法院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的保护措施,称为____________。
9、犯罪分子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____________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10、债的发生根据,即产生债的____________。
四、改错题。下列各题的表述都是错误的。请在错处用横线标出,并将改正的内容填写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24分)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收到侵害,犯罪对象也一定受到损害。 ()
2、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退回公安部门撤销案件。 ()
3、民法上所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交换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
4、民事诉讼当事人放弃上诉权,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 ()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6、某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挪用公款一案,认为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当向县法院提出抗诉。 ()
7、当事人因无效民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有。 ()
8、在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 ()
9、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10、订立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 ()
1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12、某公司业务员李某受领导指派去宁夏推销门锁,看到宁夏的特产枸杞畅销,即以该公司的名义买回100吨。领导让他自己处理枸杞,与公司无关。李某的行为是有权代理。
五、辨析题。判断下列观点或做法的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共6题,任选5题。不得多选,否则以得分少的题计分。每题4分,共20分)
1、故意犯罪和国事犯罪中都存在犯罪目的。
2、只要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对该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如果查不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住址的,属于事实不清,不能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4、某公安局侦查员刘某在侦查一起诈骗案时,接受犯罪嫌疑人所聘请的律师的宴请,经被害人提出申请,公安局负责人决定刘某不再担任本案的侦查工作,并给予了行政处分。
5、甲乙二人因财产纠纷诉至法院,在法官王某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签收了调解书。时隔3日,甲以法官徇私为由,不服调解内容,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没有接受。
6、人民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同一事件,不得再行起诉。
六、案例分析题。(第1、2题各4分,第3题8分,第4、5、6题各6分,第7题8分)
1、李某是某中学的会计。某中学从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有奖定期储蓄存单200张以抵作工资。本校教师认购了190张。余下10张交由李某存放在其办公室抽屉内。银行公布中奖号码后,李得知其保管的10张存单中有一张获奖,便将该中奖存单取出,换入其丈夫认购的一张存单,之后李某的丈夫从农行领取奖金8000元,以李某的名义将:8000元存入农行。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2、甲、乙共同犯盗窃罪,一审判决后,甲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就第一审判决对甲的量刑部分进行审查后,认为上诉有理,改判甲较轻的刑罚。
问: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被告候某欲去广东购买大量盗版光盘意图转手出售获取高额差价,与原告王某商议,王某同意借出本金5万元,待光盘销售后,除返还望某的本金以及利息外,所获差价部分的利润由王某和候某6:4分成。为此,两人签订了合同。后候某的光盘在出售时被执法人员查获,连同未出售的大量光盘均被没收。候某无力偿还王某的5万元借款。王某向候某讨债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候某清偿本金和利息。
问: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你如何看待候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理由是什么?
4、王某,女,28岁,农民。因盖厨房与邻居张某发生纠纷,遂产生报复杀人恶念。1997年8月7日上午,王某将张某年仅4岁的幼女骗到家中,用绳子活活将其勒死,又在尸体周围堆上柴草,浇上煤油点燃,使女孩尸体被烧焦。上述事实,有物证、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王某也不供认不讳。为逃避法律制裁,王某杀人后跳井自杀未遂。案发后,公安机关发现王某有一刚满五个月的婴儿需要哺乳,故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自行给婴儿断奶,还多次企图掐死婴儿后自杀,村委会只好轮流看守,将婴儿交给其大伯抚养。
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于王某的行为,应对王某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为什么?
5、某晚,钱、刘二人商议于次日临晨到某建筑工地盗窃。次日临晨2时左右,钱某按预定计划前往刘某处会合,途经某厂时,发现有二人正在该厂内盗窃,钱某到刘某处,将路途所见告诉刘某。刘对钱说:“走,打他们的后梢”(即把他们偷来的东西弄到手)。钱、刘二人在一路口守候。当两窃贼骑三轮车经过该路口时,钱、刘二人在一路口守候。当两窃贼骑三轮车经过该路口时,钱、刘二人追打两窃贼,迫使其弃车逃跑。随后,钱、刘将三轮车上的电动机、电焊机、电风扇等物(价值2000余元)运回刘家。销赃后钱、刘二人平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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