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法院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和为什么某些案件不需要制作调解书。
熟悉并能够运用:调解协议与调解书及其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性质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当事人自愿原则合法原则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调解的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解结束
第四节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协议的概念调解书的概念调解书的制作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的送达) 调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财产保全的措施。
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与意义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第二节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先予执行的条件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
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基本要求:
了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
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拘传与拘留的适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 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 罚款 拘留)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十三章普通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普通程序的概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理解:起诉的条件、各种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撤诉与缺席判决的条件、诉讼中止和终结的法定事由及法律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起诉制度、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容、撤诉制度、缺席判决制度以及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
普通程序的概念普通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起诉(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方式起诉状的内容起诉状的制作)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受理的法律效果 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 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 审理前的准备(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证据交换 当事人的追加) 开庭审理(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审结期限)
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 诉讼中止的后果) 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 诉讼终结的后果)
第十四章简易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调解、简易程序的判决。
理解: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
熟悉并能够运用:有关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的概念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简易程序的司法解释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起诉与答辩(起诉的方式起诉内容与起诉状的送达被告的答辩)审理前准备(举证期限的特点 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处理) 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中的调解 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 法庭调查与辩论庭审笔录) 宣判(当庭宣判 定期宣判) 判决(判决的送达判决书的简化)
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的提起、上诉的撤回、上诉审理的范围、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裁判。
理解: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上诉撤回的效果、上诉审理方式的特点、上诉裁判的几种情形及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于上诉的条件、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裁判的规定。考试内容: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上诉的提起(提起上诉的条件提起上诉的程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上诉的受理(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 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 上诉撤回的效果)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上诉审对案件审理的方式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 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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