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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法

http://www.dffy.com 2008-4-26 17:12:08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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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

  第二节债的发生

  合同(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分类)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其他原因

  第三节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第十四章债的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的履行的基本规则、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的主要

  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履行规则

  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

  第二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加害给付

  第十五章债的保全和担保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保全的概念及其意义,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行使规则及其效力,保证、定金的成立和效力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二节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保证的概念和种类保证的设立保证期间  保证的效力  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  保证责任的免除)  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种类  定金的成立  定金的效力)

  第十六章债的移转和消灭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移转的概念。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的基本原理和规则,债的各种消灭事由的构成及其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债的移转

  债的移转的概念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  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债务承担的要件债务承担的效力)  债的概括承受(合同承受企业合并)

  第二节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清偿的概念代为清偿清偿费用)  抵销(抵销的概念法定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方法抵销的效力)  提存(提存的概念提存的事由  提存的标的  提存的方法  提存的效力)  免除(免除的概念  免除的方法  免除的效力)  混同(混同的概念  混同的成立  混同的效力)

  第十七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则及合同成立的标准,格式条款的含义及其特殊效力规则和解释规则,合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内涵及其成立条件和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的概念  要约的要件  要约邀请  要约的效力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失效  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撤回和迟延)  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招标投标  拍卖)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格式条款的无效)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  一般条款)  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方法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含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其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十九章合同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违约行为的形态。

  熟悉并能够运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则、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形态违约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金定金责任)

  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二十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各种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规则。考试内容: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孳息归属)  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拍卖)  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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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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