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赦免的概念与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理解:时效的概念。
熟悉并能够运用:追诉时效的期限与计算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罚的消灭概述
刑罚消灭的概念刑罚消灭的事由
第二节 时效
时效概述追诉时效的期限追诉期限的计算(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追诉时效的延长 追诉时效的中断)
第三节赦免 赦免的概念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说
基本要求:
了解: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罪状、罪名、法定刑的概念与分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及其处理原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罪状罪名(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概括罪名)法定刑(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况。
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二节普通罪名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叛逃罪
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况。
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放火罪失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劫持航空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节普通罪名
爆炸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基本要求:
了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概况。
理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重点罪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普通罪名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十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基本要求:
了解:走私罪的概况。
理解:走私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走私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重点罪名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二节普通罪名
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十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基本要求:
了解: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概况。
理解: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二节普通罪名
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基本要求:
了解: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概况。
理解: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金融票证罪
第二节普通罪名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变造货币罪 高利转贷罪 骗取贷款、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用卡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吸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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