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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农村妇女的名誉权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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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4-4-14 21:30:29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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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了嫌疑人,两口子一阵大喜。但上述证据显然太薄弱了。“再说王玉花和德华是叔公和侄媳关系”,张继胜提醒,“这是乱伦”。“还有比这严重的呢。你没见报纸和杂志上讲的,公公和儿媳还有相好的。”李淑霞这样解释。于是两人都对王玉花和德华的行踪格外关心起来,无奈两人接触太少了,有时几天也没个见面;这可不行,这两热心肠的小两口有时就把两个“嫌疑人”一起拉,李淑霞有时就约和王玉花一块去德华家,但王玉花出于匿名信的影响,一般都找借口拒绝,李淑霞更认为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没有亏心事,她会怕见人?” 嫌疑人找到了,但在告诉大伯哥的问题上,李淑霞倒颇费了一些心思,以张继胜的意见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但她是个心细的女人,这种事放到哪个男人身上也不得了,要是大伯哥一怒之下闹出个好歹来可了不得,还是曲折逾回一下好。想到这,两人先来到自己的本家、王玉花的公婆处,旁击侧敲地说了这事。但事出不顺,王玉花的公婆对这事根本不相信,“别听那风言风语,传这件事要出人命的”。碰了一鼻子灰,两人都有点灰溜溜的,但并不丧气,毕竟没有证据,“人家要和咱说咱也不相信”,李淑霞说。两人再三考虑,要在证据上作文章,于是有了八月十五那张纸条。但效果不明显。第二天两人都到王玉花家看了一遍,无奈人家风平浪静,没受多大冲击,至此两人都有点泄气,再说主家又没追问这事,就把这任务就放下了。 一晃进了农历十月底,王玉花的丈夫与人相约到山西干木匠活,临行前一天晚上,又把张继胜约来喝酒。再次趁王玉花做菜之机相托,“兄弟,我这次出去一个多月,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嫂子,你得帮点忙,给我看好了,别让你哥在外戴着绿帽子,挺热乎还不知道。”正为上次任务没完成而难堪的张继胜一听这事脸一阵红,举起一大杯酒,与大哥碰杯后一饮而尽,“大哥,你在外尽管放心,兄弟一定给你当好看家狗,看到好人,我就让进,见了坏人汪汪汪,咬他走。”于是,张继胜两口又把放下的“副业”工作捡了起来。而且这次两人加大了“工作”力度。 天不负苦心人,最终两人还真找到了一个证据。腊月二十王玉花到城里大集置办年货返程中,正好碰上从城里看病回来的德华,两人便乘同一趟车回了村,在村边下车后,恰巧被李淑霞看到。见两人一前一后下了车,李淑霞那根敏感的神经立即提了起来,“这是两人的一致行动,也是两人相好的又一证据。”于是当晚两口子就趁串门之机给王玉花写下了第二张纸条,可惜因为落在沙发的缝里,直到腊月二十三才发现。 正月里一月闲,农人都爱喝酒。于是张继胜和王玉花的丈夫就经常坐到一起“煮酒论英雄”,一日两人都喝了个九成,然后不知为啥事两人将了军,王玉花的丈夫光与他人频频交杯,而与张继胜却不对饮。回到家,张继胜想,肯定是那事没完成大哥不乐意了。可是,自己做了多少工作啊,但不为人理解,于是他不再想当幕后英雄。思考再三,为了向大哥明心志,他有了二月二的树上挂纸条一举。果不其然,大哥全部相信了他,而且将他们两口子叫来作为“重要证人”。 无辜受害女公堂索名誉 无辜受害的王玉花百口难辩,她只得离家出走,在寿光蔬菜市场给人家作短工度日,女儿的婚事也因此告吹,儿子在学校也被人指指点点。想到自己本来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因为他人的诽谤而有家不能归,家破人亡,想到这里,她常常整夜的哭,可一个弱女子的哭又有什么用啊! 一天,她突然在路边捡到了一张报纸,报纸上登上一名律师帮一个无辜的被公安机关错认为卖淫的女孩打赢了官司的案例,她突然眼前一亮,我为什么不可以找个律师呢? 于是,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走进了潍坊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名青年女律师热情地帮助了她,并肯定地告诉她这个官司打得赢。 在律师的帮助下,她将张继胜、李淑霞这对冤家告上了青州市人民法院。法庭上,被告承认了上述事实,法庭很快做出了如下判决: 一、两被告于判决指定日前通过本村高音喇叭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内容及广播时间需经法庭许可)。 二、两被告于指定日前向原告王玉花的丈夫、公婆澄清事实,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三、两被告赔偿原告王玉花精神抚慰金2500元。 官司打赢了,往日阖美的家庭又回复到了往日的平静,而且两家又开始了正常的走动,但还能恢复到以往的那种关系吗? 后记,因为王玉花打赢了官司,本案另一受害人德华已与两“诽谤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双方自愿以2000元和解。 (本文原载中国妇女2002年5月号下半月第58至59页,与原文有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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