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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替儿子免灾 老子行苟且事

http://www.dffy.com 2004-4-21 21:36:08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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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半仙”救子竟出如此下策
  为替儿子免灾  老子行苟且事

  现年六十八岁的姚某是昌乐县尧沟镇农民。1965年曾因犯强奸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他本人自幼爱装神闹鬼,自称得过真人指点,对“风水之术”颇有喜好,并常在人前卖弄,所以远近人送外号“姚半仙”。
  姚半仙老伴早亡,只有一子远在海南岛打工。儿行千里父母忧,“姚半仙”常为出门在外的儿子挂心,生怕有任何闪失。今年年初,他在给自己“掐算”时,竟然算定其父子两人必有一人在年内有牢狱之灾。爱子心切的他在多次“研究”后,仍没有破解之方。对自己占卜之术深信不疑的“姚半仙”为了从这场虚拟的“劫难” 中救出儿子,他竟突发奇想,“要是我蹲了监狱不就破解了这场‘劫数’”?想出这个高明的主意后,他下定决心自己制造一场“牢狱之灾”。在犯罪方式的选择上,杀人放火他没有那个胆也不敢,小偷小摸又怕难以达到判刑标准。于是他就选择了38年前的“老本行”。
  2003年2月25日上午10时许,“姚半仙”窜至青州市谭坊镇李某家中(他曾偶然在集上与李某相识,知道李某一家人都相信迷信),对一个人在家的李妻张某称是其丈夫让来看“宅子”,进入李某住宅后他先是佯装“看风水”,而后称李某家中老人多病是因为得罪了“天神”,只有与他发生性关系才能为家里的老人调理病情。一番连哄带骗之后,外加采用以迷信威胁、恐吓等手段,与本来就迷信且特别胆小的张某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明白过来的张某立即到公安机关将“姚半仙”告发。
  令人可笑的是“姚半仙”在开庭等候审理期间,竟还卖弄自己的“本领”,称提押他的法警大队副大队长“一看就是个当官的相”,一再称自己行恶是“为了给儿子免灾”。
  青州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目无国法,采取迷信欺骗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姚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五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不上诉。日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点评]
  这是一个封建迷信既害人又害己的案例。“姚半仙”自己迷信于一场虚拟的“劫难”为了救爱子而亲手把自己送进了监狱;陈某和其妻张某由于迷信思想作祟,结果是引狼入室,遭受凌辱。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在广大农村地区进行精神文明宣传和反对封建迷信教育的重要性。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容易受不良思想的侵袭。特别是在家庭遭遇突然灾难或家中有久治不愈的病人等情况时,常常会相信鬼神之邪说,这时也往往会给心术不正之人以可乘之机,因此我们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相信科学,别信这些污七八糟的东西。
    (原载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6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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