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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建设控制区内房屋拆迁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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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5-11 6:31:13 作者:刘建民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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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房屋拆迁不同于城市房屋拆迁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拆迁,主要区别在于拆迁房屋所在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和补偿标准不同;省市政府对路政管理的规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表现,县政府贯彻执行上级政府规定的行为,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合法性;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等属于被拆迁人的私权范围,其与拆迁人的协议属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处分,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且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的,人民法院应予以确认。
(作者单位: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453600。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二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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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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