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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春明盗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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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5-12 20:24:32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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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口头或电话传唤犯罪嫌疑人后,犯罪嫌疑人即主动到案的,应视为自动投案,一审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当然这里有个时间界定问题需明确,即传唤行为一经送达传唤票或口头传唤到犯罪嫌疑人即完成,至于在受到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时才归案的,就不属于自动投案,当然也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本案中青州法院认定该行为属自首是正确的。
(编写人: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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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学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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