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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农村老年独居者的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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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6-14 6:29:17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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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中,许多老年人因为更年期等原因,不喜与家人一起居住,愿意觅幽静之处独享清闲,喜欢独处。许多村庄适应老人的这一要求,划出专门地方建“老年房”,老年房一般只有一两间,与村庄、闹市相对隔离,成了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的“世外桃源”。但现实却告诉我们这“世外桃源”并不太平,而且成为伤害、盗窃、放火、性犯罪等案件易发区。 请看来自山东青州法院审理中的四个案例:
案例一 老妇无辜被奸染上性病
昌乐县尧沟镇农民刘华和青州市谭坊镇张平两人今年都二十一岁,因两村相距近从小就认识,但两人不务正业,吃喝嫖赌,并都染上了性病。 今年4月份,两人酒后闯入昌乐县北岩镇寡居在家的刘某家中,采取殴打、威协、捆绑等手段,丧心病狂地对年已62岁可称得上其奶奶的刘某实施了轮奸,并抢走刘某现金23元,牵走黄牛一头,后刘某竟因此染上了性病。 该案经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华、张平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抢劫罪,两人都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赔偿刘某治疗性病的有关费用。 案子审结了,但留给刘老太的是无尽的痛苦,而且一提起性病之事,老人就恶心不已。
案例二 张老太遇盗贼痛失养老钱
张老太可是个苦命人,自小不知亲身父母,养父母待她也不好,结婚后只一年丈夫就患病去世,张老太(那时还年轻)却要强地一个人把儿子抚养成人并帮他娶妻生子。可惜儿子又不幸因车祸伤亡,儿媳携孙子改嫁他人。 年轻丧夫、老年丧子,孤老无助的张老太被村委“五保”,并安排住进村里的“老年房”。老人辛苦一辈子攒下了2000元钱作为“棺材钱”,不想屋漏偏逢连阴雨,去年冬天,一个小偷光顾了她的家,撬锁进门,偷走了她的“棺材钱”,小偷被从重判了三年刑,但老人的钱却被挥霍一空,无法追回了。张老太欲哭无泪,村里也觉得不好意思,“本是为了好,你看这事办的……”
案例三 昔日治保主任遇贼受伤
今年72岁的张老汉干过十几年治保主任,先后抓获了二十多名犯罪分子,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警惕性。老汉卸任后为了图清闲,和老伴在村外废弃的机棚里居住,栽花种草养鸟,过上了悠乎悠哉的幸福生活,但今年5月的一个深夜,老汉家来了不速之客,在未偷到东西的情况下,被老汉发现,两贼人将老汉刺伤,尽管老汉大声求援,但因周围无住家而未见效,老汉至今胳膊上还有残疾,更为晚年走麦城后悔。
案例四 王老汉挥泪别老屋
王老汉家有一处祖传老房,这几年村庄规划后,老房渐渐远离了村庄,但王老汉的“旧屋情结”使他仍留恋此处,不愿与儿女们一起,老人把自己的小屋收拾得干干净净,但自从那把大火后,老人只好与小屋告别了。 今年正月初八,罪犯张某春节串亲戚,酒后路过老汉家,看到王老汉屋边一堆柴草,为了取乐,把烟头顺手往里一扔。半夜,火着了起来,由于那一夜起了大风,老汉又远离村庄,等人们赶来救火时,小屋已化为灰烬。犯罪分子因故意放火罪被判了刑,但老汉再也无法与他的小屋为邻了。 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告诉我们,老人独居是有危险的,尽管老人们内心愿意清闲。这一两难命题在社会逐渐进入老年化的今天更值得全社会都来关注。
后记:为了文章的真实性,我们试图与案件中的受害人取得联系,可无一例外地被他们回绝了。往事不愿再提,或许他们的伤口刚刚愈合,我们怎么忍心再在伤口上给撒上一把盐呢?出于上述原因,本文已作了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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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学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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