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假冒男性上网聊天,以谈恋爱为幌子诈骗、盗窃他人钱财五万余元。6月22日,被告人童菲被南京白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童菲于2001年在互联网上通过聊天结识了被害人吴霞。童菲隐瞒自己是女性的真实身份,假冒男性自称王冰,并虚构身世、职业等情况,多次和吴霞聊天。童菲编造出一起失败的婚姻,骗得吴霞的信任,赢得其好感,慢慢的在网络中双方谈起了恋爱,并逐渐发展至现实生活中。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期间,被告人童菲多次编造各种借口,骗取吴霞人民币共计4.5万余元。被告人童菲还利用通过聊天掌握的吴霞的家庭情况,于2004年11月27日窜至吴霞家中,趁无人之机,用从吴霞处窃得的钥匙入室,窃取组装电脑主机一台,电动自行车一辆。后经估价,所窃财物合计4350元。
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童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4.5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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