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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矿污染农作物,193户农民获赔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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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7-5 9:36:46 作者:法宣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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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193户农民诉盐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法院的调解下,农民们最终获得赔偿5万元。 原告王桂成等193人均系淮阴区赵集镇分洪村三组农民。今年3月15日,王桂成等193人向法院起诉称:1991年,淮阴县盐矿成立。约1999年起,该矿由淮安市赵集盐矿承包经营至今。自该盐矿开采以来,给原告农作物耕种带来诸多灾难。盐矿吸取的盐水有部分滴漏在周边的田地里,定期冲洗井池设备的含盐污水流淌在周边的土地里,周围原本可以用于浇灌庄稼的河沟里的水也遭盐水的污染。种种污染的后果,造成原告部分土地无法耕种。该盐矿还使附近河沟里的水受到污染,在栽插山芋秧苗时,山芋秧苗全部被水浇死。原告被迫再栽山芋苗时要到很远的地方挑水浇苗,无端地多付出巨大劳动,有的村民被迫改种玉米等对浇水要求不高的农作物。以上情形,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原告要求盐矿赔偿种植经营损失65040元。 淮阴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开庭审理,立即委托有关部门对原告的损失与盐矿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同时,合议庭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多次做案件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最终,王桂成等193人同淮阴盐矿、赵集盐矿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由淮阴盐矿、赵集盐矿补偿人民币5万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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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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