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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推车酿血案

http://www.dffy.com 2005-8-11 9:18:11 作者:曹味东 张庆中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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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拉机在行驶中打滑,不能前进,被害人在车后推车,同行另一拖拉机手用自驾的拖拉机以车尾顶车尾的方式推车,不慎将在车后推车的被害人挤伤致死。死者的亲属将被推的拖拉机所有人、用车尾推车的拖拉机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靖江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帮人推车被挤伤致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判决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致害人在受益人赔偿义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惨祸发生——推车人被挤死
  2005年2月2日,对家住靖江市八圩镇的白老汉一家来说,是个悲痛欲绝的日子。这天,同村的成江邀自己的儿子白林及沈亚等人驾乘两辆变型拖拉机外出催款。当晚9时许,成江驾驶的农用拖拉机行至正在施工中的靖江沿江高等级公路二圩港东侧地段时,因路基松软,轮胎陷入泥中打滑无法移动。随同催款的人员纷纷下车,帮助推车。白林在车尾推车,其他人则在车侧推车,沈亚则用自己驾驶的拖拉机,用车尾推车尾的方法帮助推车。成江的拖拉机第一次被推向前仅一米多,沈亚便挂前进档前行六七米未停顿又挂倒档第二次推车。此时,白林仍在成江的车尾推车,全然不知危险的到来。沈亚也只想赶快将车推出,对车后是否有人没有注意。“夹了人啦”,听到呼喊声,沈亚连忙刹车,却见白林已被夹在两车之间。救人要紧!大家七手八脚将受伤的白林送到就近的医院抢救,终因伤势严重,在转院至靖江市人民医院途中死亡。
          亲属诉讼——要求巨额赔偿
  白林上有年近七旬父母,下有未成年的一子一女,是家庭生活的顶梁柱。事故发生后,成江、沈亚只分别给付了死者家属14000、6400元。白林的父母、妻子再向成江、沈亚索要损害赔偿费用时,遭到拒绝。成江认为,我未请白林等人推车,但我对他们主动帮忙的行为未加以拒绝,致使白林在帮我推车的过程中不幸受伤死亡,作为受益人,我愿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再补偿死者亲属10000元。
  沈亚则认为,我所驾驶的拖拉机的倒车灯及倒车蜂鸣器是好的,两次倒车间隔有十秒钟左右,白林应当及时避让,白林对事故发生亦有重大过错。我与成江之间是帮工关系,白林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成江承担。
  死者亲属见与成江、沈亚难以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于今年4月22日向靖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成江、沈亚两被告连带赔偿167755.50元(不含两被告已付的款项)。
          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
  靖江法院生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白林、沈亚帮助成江推车的行为,构成何种法律关系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前提。法庭分析认为,沈亚用倒车方式帮成江推车,白林等人推车的行为符合义务帮工的法律特征。成法是被帮工人,沈亚和白林均为成江的义务帮工人。在救助推车过程中,成江对沈亚用车尾推车尾及白林等人用人力助推是明知的,且对帮工行为未予拒绝。我国法律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伤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被告沈亚倒车过程中,致白林受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依法应由被告成江承担。
  被告沈亚在事故中承担何种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沈亚在第二次倒车过程中,依赖所驾车辆有倒车灯并装置了蜂鸣器,在间隔时间极短并对车后情况未仔细观察的情况下即挂倒档推车,疏忽大意致正在成江车后帮助推车的白林被撞,违反了机动车驾驶员应尽的高度注意义务,对事故存在重大过错,被告沈亚依法应与被告成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白林在帮工过程中未观察周边情况,明知有机动车帮助推车,对自身安全未尽适当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失,依法可酌情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因调解未果,7月20日,靖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成江赔偿死者亲属丧葬费7790.50元、交通费33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61775.97元、死亡赔偿金8478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合计174676.47元,由被告成江赔偿140000元,扣除两被告已支付的20400元,余款1196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被告沈亚对被告成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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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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